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人社局
劳动能力鉴定审核转报
类别 | 行政许可 | ||
实施主体 | 人社局 | 行使层级 | 审核转报 |
实施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
备注 |
类别 | 行政许可 | ||
实施主体 | 人社局 | 行使层级 | 审核转报 |
实施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