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人社局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未经授权或超出许可业务范围从事代理业务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人社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修改)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办,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情节严重的,并责令停业整顿。第三十六条: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规定,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予以警告,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