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财政局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投标信息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公告的信息不真实有虚假或者欺诈内容的行为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财政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三十一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无效,并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属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责任且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资格:(一)招标投标信息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二)公告的信息不真实,有虚假或者欺诈内容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