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发改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类别 | 行政许可 | ||
实施主体 | 发改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二章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 | ||
备注 |
类别 | 行政许可 | ||
实施主体 | 发改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七十七号)——第二章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