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政府办
对宗教教职人员违规主持宗教活动的处罚
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政府办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四十五条“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教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除依法追究有关的法律责任外,由宗教事务部门建议有关的宗教团体取消其宗教教职人员身份。” | ||
备注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政府办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四十五条“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教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除依法追究有关的法律责任外,由宗教事务部门建议有关的宗教团体取消其宗教教职人员身份。”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