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政府办
宗教活动场所变更登记
| 类别 | 行政确认 | ||
| 实施主体 | 政府办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六条“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 ||
| 备注 | |||
| 类别 | 行政确认 | ||
| 实施主体 | 政府办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六条“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