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政府办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 政府办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八条“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经本宗教的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