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政府办
宗教教职人员备案
|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
| 实施主体 | 政府办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八条“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经本宗教的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 ||
| 备注 | |||
|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
| 实施主体 | 政府办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 实施依据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八条“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经本宗教的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