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政府办
对华侨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实施主体 | 政府办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主席令第19号)第二十条第三款“县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可以参与对华侨向境内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 | ||
备注 |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实施主体 | 政府办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主席令第19号)第二十条第三款“县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可以参与对华侨向境内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