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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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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实施机构 规划局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1、在县城规划区内的临时建设项目;
2、建筑层数不超过二层;
3、不影响城乡总体及详细规划;
4、提交的资料符合办理临时建设的有关规定,且合法有效。
申请材料 1、临时建设申请报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
2、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3、建设单位法人、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个人建房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红线图);
6、经规划批准的建筑施工图;
7、相关会议纪要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规划局业务例会文,规划委员会文及华政办发[2012]10号规定的其它资料)。
办理流程 1、受理:(3天)受理单位: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承办人:严宇峰,出具《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踏勘记录》;工程股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通知书》,盖华容县规划局工程规划专用章;资料传递人员:报建业主。
2、审批:审批单位:华容县规划局及华容县规划委员会。
3、缴纳税费及发证:(3天)发证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工程规划窗口;承办人:张瑶翼;签字:陈立义;盖《华容县规划局工程规划专用章》。
是否收费 收费
收费标准 ①建筑物放线费1200元/件(4点);
②规划道路定线4586元/公里;
③管线探测8878元/公里;
④工程竣工测量5527元/栋;
⑤规划技术论证(高层建筑1.1元/㎡,多层建筑0.7元/㎡,日照分析0.2元/㎡,咨询300元/份,交通影响评价0.5元/㎡,报告书工本费30元/份);
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1.5%按,其它2.5%按上年商品房平均销售价)。
收费依据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湘价服[2013]128号);
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0]186号)。
承诺办结时限 资料完备,税费缴清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电话:4181503)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咨询电话 0730-418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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