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第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实施细则》第31条、32条 |
| 实施机构 |
华容县地方税务局 |
| 受理条件 |
1、有代售场地;
2、有相关的代售人员;
3、专人、专柜保管,具备保存一级票证的能力;
4、完善的核算制度(建立印花税票销售账簿) |
| 申请材料 |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代售场地证明
4、代售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印花税票存放的方式(具备库房、铁箱、保险专用箱柜的证明) |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5天)受理单位:华容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
3、审批:(8天)审批单位: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
4、作出决定:(5天)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制作《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5、签订代售合同:(1天)
6、发放代售许可证:(1天)发证单位:华容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中心;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华容县章华镇华容大道行政服务中心(阳光大厦) |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 咨询电话 |
0730-4188085 |
| 监督电话 |
2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