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自然资源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人:魏明海)。负责局机关⽇常运转。承担会议组织、⽂电处理、安全保密、信息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综治维稳、机关后勤、安全⽣产、应急管理等⼯作。承担⾏政效能督察和重点⼯作督查督办。开展重⼤问题调查、重⼤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负责起草⽂件⽂稿。协调⾃然资源领域调查研究⼯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人:任铁军)。负责本部⻔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政。承担规范性⽂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作。负责重⼤⾏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作。组织开展⾃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教育活动。承担⾏政复议答复、⾏政诉讼应诉、听证⼯作,负责强制拆除(腾地)等涉法涉诉事项司法衔接⼯作。负责信访和依申请公开⼯作。
(三)财务股(负责人:易奇)。负责本部⻔各类收⽀、专项资⾦、基⾦的管理⼯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预决算、国库集中⽀付、内部审计、政府采购⼯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专项投资、重⼤装备。监督项⽬资⾦的管理和使⽤。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管理。
(四)⼈事股(负责人:邓志岸)。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资、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党⻛廉政建设⼯作。负责部⻔⼲部队伍建设有关⼯作。
(五)⾏政审批办(负责人:傅前华)。负责⾃然资源领域⾏政审批制度改⾰⼯作。负责⾏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统⼀受理、转办、协调、督办及送达。负责⼟地供应、审批、备案。负责县本级矿业权⾏政许可。负责规划建设⽤地和规划⼯程许可,负责⽤地、建筑⼯程放线、验线。负责“放管服”改⾰下放乡镇⾃然资源所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指导⼯作。
(六)综合业务股(负责人:夏勇波)。负责⾃然资源局内部业务会审、县国土空间规划联席会资料收集、会务⽅案、会议议题及PPT等相关资料的准备⼯作,负责县国土空间规划联席会议汇报、记录及会议纪要⽂件起草,负责会议信息咨询、发布。承担县国土空间规划联席会议⽇常⼯作。
(七)开发利⽤股(负责人:周志辉)。负责⾃然资源资产有偿使⽤制度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然资源市场调控,指导开展⾃然资源供应和储备计划编制;组织编制县城区国有建设⽤地供应计划。负责⾃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负责⼟地市场信⽤体系;负责闲置⼟地的认定⼯作,组织开展低效⽤地认定和整改⼯作。建⽴政府公示⾃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基准地价更新。指导⾃然资源节约集约利⽤。
(八)确权登记股(负责人:陈勇)。贯彻执⾏⾃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实施相关制度、规范。指导全县⾃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交易管理⼯作。指导全县⾃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推动建⽴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负责全县国有⼟地使⽤权收回⼯作。负责项⽬⽤地勘测定界⼟地权属、地类确认。执⾏全⺠所有⾃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负责⾃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上报等⼯作。
(九)空间规划股(负责人:黎辉)。贯彻执⾏国⼟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负责主体功能区规划、国⼟规划、⼟地利⽤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规划、地灾防治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作,承担建⽴空间规划体系⼯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县级国⼟空间规划、重点区域国⼟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指导和审核涉及国⼟空间开发利⽤的专项规划。组织划定⽣态红线、永久基本农⽥、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开展国⼟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国⼟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组织编制⾃然资源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作。
(⼗)⽤途管制股(负责人:傅墩)。贯彻执⾏国家国⼟空间⽤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建设⽤地预审⼯作,承担具体项⽬⽤地调规⼯作。具体协调压覆矿产、地灾评估等中介服务⼯作。承担国家和省、市批准、核准的建设项⽬选址的论证、初审⼯作。承担上级审批的各类⼟地⽤途转⽤和⼟地征收征⽤的审核、报批⼯作。负责项⽬⽤地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和压覆矿产查询⼯作。负责⼟地征收管理,指导开展征地拆迁⼯作。
(⼗一)城乡规划管理股(负责人:唐飞)。承办⽤地规划、⼯程管理等基础性业务⼯作,负责落实和对接上级主管部⻔规划管理相关⼯作。参与违法建设⼯程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和处理。组织建设⼯程竣⼯验收和⼟地利⽤验收。
(⼗二)耕地保护股(调查监测股)(负责人:周勇)。贯彻执⾏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划定、占⽤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作,负责城乡建设⽤地增減挂钩项⽬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组织开展耕地分等定级⼯作;贯彻执⾏国家⾃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全县⾃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县⽔、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作;承担县级⾃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监督。
(⼗三)测绘地理信息股(负责人:杨金汉)。贯彻执⾏测绘⾏业管理政策。负责拟订县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基础测绘、重⼤测绘项⽬。负责县级地图审核、地图管理。监督管理⺠⽤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测绘活动。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和测会资质初审⼯作。监督管理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运⽤,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作,牵头⾃然资源领域有关信息化建设⼯作。
(⼗四)矿产资源管理股(负责人:李超)。贯彻执⾏矿业权管理政策。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和保护。配合县本级采矿权许可、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规划编制⼯作,负责上级主管部⻔许可的采矿权资料整理、数据上传⼯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作。实施矿⼭储量动态管理,执⾏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负责矿⼭等⾃然资源领域安全⽣产监督管理⼯作。
(⼗五)地质灾害防治股(负责人:卢涵)。负责管理全县地质管理⼯作,组织地质灾害防治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地质灾害规划、年度防治⽅案。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预报,监督地质灾害治理⼯作,监督管理地下⽔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沉降等地质问题。
(⼗六)⽣态修复股(负责人:洪伟)。贯彻执⾏国⼟空间⽣态修复政策,配合拟订并组织实施国⼟空间⽣态修复规划。统筹⼭⽔林⽥湖草系统治理,指导督查国⼟空间综合整治、⼟地复垦、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城市修补等⼯作。承担⽣态保护补偿相关⼯作。指导乡镇国⼟空间修复⼯作。
(⼗七)自然资源督察办(负责人:许尚勤)。负责组织核查上级主管部⻔下达卫星遥感监测图斑。负责⼟地(矿产)卫⽚图斑合法性审查。负责⼟地(矿产)卫⽚执法监督检查资料报送。负责上级主管部⻔下达疑似违法图斑调查核实、督促整改、上报对接⼯作。
(十八)行政执法股(负责人:龙沙)。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测绘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代拟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行使全县土地、城乡规划、矿产和测绘等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放验线工作;受理土地、城乡规划、矿产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等违法行为的上级批办、部门转办、媒体曝光反映和群众举报事(案)件,做好查处和回复工作;负责开展全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和违法案件的统计、报送等工作;对县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管委会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协调、督办和考核;完成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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