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人:李政权 联系电话:0730-4666015)。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对外联络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会议会务、宣传、统战、文秘、电子政务、调研、档案、保密管理工作;负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负责人:秦天 联系电话:0730-4666018)。负责本局系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年度考核、社会保障、人事档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管理工作、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等工作;负责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培训;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承担城市管理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人:李刚 联系电话:0730-4666008)。负责国家和地方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负责组织城管执法调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报批和备案工作;负责本局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访维稳受理和协调处理工作;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负责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负责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考核、执法证件和管理工作;承办城市管理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实施城市管理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案件质量评审,指导案卷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四)后财装备股(项目管理股)(负责人:刘华 联系电话:0730-4666010)。负责后勤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所需设备、器材、车辆、制服等物资的购置、分配及管理;负责编制本局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负责局属单位财务工作指导;负责本系统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本部门规费、罚没收入征收的统计和督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财政法规,做好本局预算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审核、记录、计算和报告下属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依法进行会计监督;根据下属单位工作需要,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负责做好单位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资产、规费、罚没收入和财务收支的审计;负责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负责局属单位法人代表的任期审计;负责撰写审计报告;负责对本系统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五)行政审批股(负责人:何红 联系电话:0730-2929329)。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核准、备案等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负责行政审批服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信息报送工作;承担城市管理“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的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六)安全生产股(燃气管理股)(负责人:严神保 联系电话:0730-4666017)。负责对城市综合执法、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修维护、政府投资的市场建设管理、城市照明、亮化景观设计制作、户外广告及局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编制局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计划,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督促落实局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协助查处局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责对燃气安全事故和隐患的监督管理,对燃气经营使用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天然气行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对各乡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股(户外广告管理股)(负责人:孙国良 联系电话:0730-4666013)制定城市管理目标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对照目标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负责城市管理各类业务数据的日常统计、分析、报告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市容、环卫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城区市容标准和环卫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指导、协调、监督市容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负责垃圾分类管理的监督落实;负责环境卫生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参与县城规划区集贸市场布局的规划编制,参与政府投资市场建设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督查指导市场经营秩序及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的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并使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的设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八)市政园林管理股(负责人:罗康 联系电话:0730-4666019)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市政、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规划;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的监督管理;组织监督、检查城市绿化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审核市政设施维修计划及竣工验收;负责城区排涝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管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审核;负责监督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地的绿线划定,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建设项目异地绿化建设资金和绿化恢复资金核定,并负责组织城市异地绿化建设;指导各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庭院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组织重大节日城区摆花氛围营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城市义务植树;负责城市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园林城市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
(九)渣土管理股(负责人:夏鹏 联系电话:0730-4666009)负责对建筑渣土消纳处置和土石方调配的管理;负责管理渣土运输公司和混凝土公司;负责划定渣土运输车辆行驶时间和线路,确定渣土排放场点;负责渣土运输批后管理及监督检查和批办材料的归档、整理等工作。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协助做好渣土管理相关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