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325874/2023-1670238
- 发布机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19
- 公开日期:2023-10-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 任:邹 杰 联系电话:4115133
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属各光荣院、烈士陵园日常工作管理;
二、协调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相关工作;
三、协调做好服务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五、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清单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管理系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二、分支机构
(一)县烈士陵园管理所
所 长:郑 重
工作职责:弘扬革命烈士英勇事迹,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负责保护烈士陵园内建筑物及绿化维护;负责接待来园参观、祭扫人员;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县东山光荣院
院 长:周 红
工作职责:负责接受自愿入院的孤老革命烈士家属、孤老退伍红军老战士、孤老革命伤残军人、复员军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烈士遗孤、患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无人照顾的烈士子女;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县南山光荣院
院 长:金 葵
工作职责:负责接受自愿入院的孤老革命烈士家属、孤老退伍红军老战士、孤老革命伤残军人、复员军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烈士遗孤、患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无人照顾的烈士子女;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县塔市驿光荣院
院 长:周铁兵
工作职责:负责接受自愿入院的孤老革命烈士家属、孤老退伍红军老战士、孤老革命伤残军人、复员军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烈士遗孤、患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无人照顾的烈士子女;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县洪山头光荣院
院 长:晏舜尧
工作职责:负责接受自愿入院的孤老革命烈士家属、孤老退伍红军老战士、孤老革命伤残军人、复员军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烈士遗孤、患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无人照顾的烈士子女;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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