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04B/2025-2313367
- 发布机构:县财政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03
- 公开日期:2025-09-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4年度
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拟订全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全县城镇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参与拟订全县城市容貌标准;参与拟订全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拟订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治理规划;拟订全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技术标准、作业规范和管理制度。
(三)落实县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受委托对全县市容环境卫生保洁和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的作业质量、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管理以及公共厕所规范化管理实行监督,承担县城市容环境卫生考核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市容环境卫生服务费用。
(四)受委托承担全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审批服务的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县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和公共水域的清扫保洁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公共厕所的保洁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卫生管理工作。
(六)受委托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改造;参与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建设的竣工验收。
(七)负责县城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负责县城餐厨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负责县城有毒、有害废弃物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对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铲冰除雪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逐步推进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处理。
(八)受委托负责县城基建渣土的调配、运输、倾倒和石灰浆生产、运输管理,负责对建筑垃圾的运输、倾倒、中转、回填、消纳实行跟踪管理,及时处置和防范其污染街道。
(九)受委托监督管理全县环境卫生特许经营企业;指导垃圾处理场等相关企业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工作,受委托向垃圾处理场派驻监督员。
(十)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十一)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研究,开展环境卫生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
(十二)拟订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负责县城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的市容环境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乡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业务工作,促进乡镇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
(十四)承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室、人力资源室、清扫保洁室、垃圾处理室、设备保障室、考评教育室、服务收费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0387.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91.43万元,增长62.40%,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038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87.2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038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25万元,占10.29%;项目支出9317.99万元,占89.7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87.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91.43万元,增长62.40%,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99.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0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99.39万元,增长(降低)11.66%,主要是因为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99.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14.67万元,占55%;节能环保(类)支出732.25万元,占13.82%;城乡社区(类)支出1649.33万元,占31.12%;农林水(类)支出3万元,占0.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0.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9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1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83.8万元,支出决算为291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9.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行政运行经费。
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2.2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农村环境保护支出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016.3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调整预算支出,财政追拨机关服务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3.8万元,支出决算为58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增加,财政追拨防汛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9.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5.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53%,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93.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4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00%。决算数大于(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X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无法计算减少的百分比。本单位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万元,增长100%。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7个、来宾68人次,主要是检查指导工作、外地单位学习考察、专家评审与咨询会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88万元;支出5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8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00万元, 无法计算完成年初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任务增加。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 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6万元,用于召开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管理会议,人数265人,内容为工作开展安排;
开支培训费0.61万元,用于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业务培训,人数231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870.02万元。单位2024年度“鼎山垃圾处理费”“环卫工人工资”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个3870.0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11526.94万元,执行数10964.54万元,完成预算的94.96%,绩效自评得分9.5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紧扣“服务做优、职能做强、阵地做大”目标定位,国绕标准化、精细化、网格化、信息化、机械化及市场化机制,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二是推动城市市容环卫工作行稳、质优、势好。县城环境卫生管理取得明显成效,卫生面貌明显改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支出的保障能力有待加强:二是预算编制过程不够精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机制,提高单位三保支出的保障能力:二是进一步优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025 年度本单位会紧扣“服务做优、职能做强、阵地做大”目标定位,围绕标准化、精细化、网格化、信息化、机械化及市场化机制,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推动城市市容环卫工作行稳、质优、势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是指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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