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896634/2022-1996089
  • 发布机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0-13
  • 公开日期:2022-10-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局文件   2022-10-1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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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华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华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华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市政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以及已发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其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市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灯设施年度维护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用设施维护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审核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等;

(3)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4)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及维护;

(6)负责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7)负责深化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改革,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理论研究,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

(8)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夜景亮化规划编制及管理;

(9)负责城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门头牌匾设置及门店外墙立面装修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管理及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县城区公共广场建设的编制规划,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修,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12)负责县城区集贸市场布局的规划编制,参与市场建设的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中心城区市场管理工作及农贸市场维修维护、摊位费征收、市场管理及清扫保洁工作;

(13)负责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14)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考核、检查评比、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华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内审股、综合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安全生产股、网格化管理股、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华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局机关本级、华容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华容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华容县城镇风景园林中心、华容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华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华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986.3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64.8万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提质,相关的生产性开支增加。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98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28.87万元,占88.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7.5万元,占11.4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98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47.36万元,占54.13%;项目支出5039.01万元,占45.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986.3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4.8万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提质,相关的生产性开支追加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28.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5%,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7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提质,相关的生产性开支追加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28.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1万元,占1.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49万元,占0.89%;节能环保(类)支出1804.9万元,占18.55%;城乡社区(类)支出7615.36万元,占78.28%;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5万元,占0.09%;其他(类)支出98.52万元,占1.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37万元,支出决算为9,72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5.1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提质,相关的生产性开支追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提质,相关的生产性开支追加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提质,相关的生产性开支追加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提质,相关的生产性开支追加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提质,相关的生产性开支追加预算。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41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0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资金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提质,相关的生产性开支追加预算。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7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提质,相关的生产性开支追加预算。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提质,相关的生产性开支追加预算。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提质,相关的生产性开支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23.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24.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4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299.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5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本年支出12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5万元,项目支出8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境卫生及市容管理专项、城区园林绿化养护专项、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专项、光亮工程维护及电费专项、燃气安全生产专项及天然气项目指挥部专项等支出追加预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境卫生及市容管理专项、城区园林绿化养护专项、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专项、光亮工程维护及电费专项、燃气安全生产专项及天然气项目指挥部专项等支出追加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9.3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9.11万元,减少2.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日常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04万元,用于召开年终总结会议、“七一”党员大会,人数214人,内容为2021年度年终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安排及七一党员表彰。

2021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3.62万元,(1)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282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培训;(2)城管综合执法业务知识培训,人数40人,内容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2021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6.22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6.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遵循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采用因素分析法、投入产出效益分析法、比较法,相关部门问卷调查等方法对2021年部门整体、项目绩效进行了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95分,考评等级为“优秀”。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费和照明事务中心路灯和亮化电费分别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和99份,考评等级均为“优秀”。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保证了单位正常运转,工作顺利开展;

2、预算执行方面,该单位预算资金按规定管理使用;

3、预算管理方面,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财务、资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

4、保证了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及维护、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及天然气建设项目、城区景观亮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5、保证了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镇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市容管理和综合执法、县城区集贸市场管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华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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