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tjhstxqgwh/2012-1219356 发布机构: 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2-08-02 公开日期: 2012-08-0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重申上班纪律的若干规定

来源: 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日期:2012-08-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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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新区管委会

关于重申上班纪律的若干规定

 

1、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上班,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上班时应文明上班,规范行为。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勤离岗。

2、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主任办公研究批准。管委会负责人请假和外出须经主任批准,并向办公室通报去向和联系方式,以保持正常联系。

3、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先到办公室签到,无特殊情况,各科室必须留守人员值班,不允许空城。外出要向办公室报告去向。管委会考勤登记由办公室内勤负责监督实行,月底汇总考核,凡缺签或代签一次者,罚款10元,依此类推。

4、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国家公务员《考核纪实手册》,填写情况各科室每月自查一次,管委会组织抽查,抽查情况作为年终评优依据。

5、双休日按管委会年初安排实行轮流值日,节假日和特殊期间(如防汛)由办公室根据要求统一安排人员在值班室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守岗,保持联络畅通,填写值班日志,处理突发事件。发现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30元,缺岗一次罚款50元。凡值班失误,影响工作或受上级批评一次的,对当班人员处以10元罚款;二次的,在工作例会上作检查,处予以50元罚款,并取消年终评选资格。

6、实行会议考勤制度。凡未经请假每退出一次罚款10元,每缺席会议的一次罚款20元,从每月的工资中扣除。每月迟到三次以上缺席二次以上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二0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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