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tjhstxqgwh/2016-1219292 发布机构: 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6-05-11 公开日期: 2016-05-1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管理办法

来源: 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日期:2016-05-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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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田家湖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

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管理办法

 

根据《中共岳阳市纪律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暂行规定〉的通知》(岳纪发[2013]8号)和《华容县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暂行规定》(华纪发[2013]5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单位公务支出透明度,规范财务管理,结合新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务卡的性质及其持有人

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由区财务结算中心统一申办,区机关工作人员个人持有使用,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信用卡),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公务卡及其密码安全由持卡人个人负责。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持卡人应及时到发卡行申请补办。工作人员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务卡使用范围和信用额度

1、公务卡的日常管理、支付管理、财务报销管理按《华容县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管理暂行办法》(华财发[2012]27号)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按照《华容县财政局关于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华财发[2013]29号)执行,除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因特殊情况并报值班负责人批准以及单笔在200元(含)以下的公务支出外,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2、下列情况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1)在乡镇以下(不包括乡镇)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2)在乡镇及乡镇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况确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须报经值班负责人批准。

3、持卡人持卡进行公务消费前,应向值班负责人报告批准,否则不予报销。未获批准的消费支出一律视为持卡人私人消费,相关事宜由持卡人负责。

4、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确有特殊需要,须报值班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提取现金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5、特殊情况下持卡人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消费时,

持卡人可提出申请,报值班负责人批准后,由财务结算中心向发卡行申请追加临时授信额度。

6、持卡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

规定的免息期内,凭原始刷卡消费凭条、发票及相关附件等凭证按机关报账程序办理报销手续。确因特殊原因,持卡人本人不能在免息期内办理报销手续的,可委托同事代为办理报销手续,或按借款程序办理借款手续后,由财务结算中心将资金划入其公务卡。

7、在收到持卡人的报账凭证时,应由报销人填写台账,

注明开支项目、报销数额、公务消费日期等情况,并签字确

认。

8、财务结算中心按照审签批准的报销金额及时向持卡人公务卡划转资金,不再向持卡人另行出具资金支付凭证。持卡人自行查询确认公务卡消费报销后的资金到账情况,若有异常,应及时向财务结算中心说明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9、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与公务消费支出相关的对持

卡人个人的补贴、持卡人用自有现金先行垫付的公务消费支

出,按报销程序批准后,原则上划入到持卡人工资卡上(借

记卡)。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向报账人直接支付现金。

 10、已报销的公务消费,因退货或其他原因,商家将货款退回原持卡人公务卡后,持卡人应积极配合财务结算中心协助办理资金的退付手续(即将资金从公务卡退回单位账户)。

11、持卡人应全面准确理解公务卡的相关知识和规定(特别是发卡行的具体规定),避免公务消费和私人消费逾

期欠款,避免罚息损失,确保公务消费的顺利支付。

12、持卡人调动、离职、退休或其他特殊原因,应及时与发卡行协调,办理终止该信用卡的公务消费及报销的相关手续。

13、公务卡的初始授信额度由财务结算中心与发卡行协商确定。

三、公务卡支出的报销程序

1、机关公务卡透支免息期为25天。公务支出发生后,持卡人应在10日内到财务结算中心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2、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持卡人应当按照机关财务要求,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POS单)及原始发票,经值班负责人审核,按照机关财务报销程序报请审批。

3、财务结算中心通过公务卡信息系统对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刷卡信息进行查询、审核,按照公务卡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审核,报经值班负责人审批同意后,财会人员据此签发授权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将报销款项转入持卡人公务卡账户。

4、对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在外不能在规定的报销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由持卡人委托相关人员向财务结算中心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每笔支出的流水号及交易金额等明细信息,办理借款手续,经财会人员审核及领导批准后,于免息还款期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待持卡人返回单位后5日内补办报销手续。

5、下列情况不得予以报销,发生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1)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消费交易凭条明显不

符的;(2)报销时间超过免息期后产生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3)因个人保管不善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刷卡所造成的支出;(4)消费后无交易凭条或原始发票等形成的支出;(5)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的。

    四、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的现金管理

1、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所有执卡人在公务活动中一般情况下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财务结算中心审核,报值班负责人审批后,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1)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2)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3)确需用现金支付的培训费、劳务费等;(4)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零星支出;(5)其他特殊情况经区领导批准的特殊支出项目。

2、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个人办理现金借款。特殊情况下职工个人需要借款的,经财务结算中心审核、报值班负责人审批后,财会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职工退还借款时,财务结算中心填写银行进账单或现金交款单,将款项退还单位原支付资金的账户。

五、公务卡持卡人的责任

1、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内

部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2、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其法律责任

主体为公务卡持卡人。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保管,

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而引发的公务卡有关费用。公

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结算中心。

3、持卡人使用公务卡刷卡支出,应在交易场所取得相

应的报销凭证和公务卡刷卡交易凭证(POS票)。刷卡支出

在机关财务审核报销前属个人消费行为,经审批核销后由机

关财务核账还款。公务卡支出中不予报销的部分,应由持卡

人自行偿还,机关财务不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因个人原因

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4、公务卡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财务

报销手续。机关财务部门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

任。

六、财务结算中心的责任

1、财务结算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支持模块,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姓名、交易日期、流水号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予以报销。

2、财务结算中心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还款和资金支付:(1)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支持模块,填写报销金额、资金性质、预算科目、结算方式、支出类型、用途等明细信息,其中结算方式和支出类型均默认为公务卡。(2)开具支付令,送交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行办理资金支付。 3)及时向发卡行索要“还款明细表”并核对账户。(4)财会部门原则上应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期内办妥还款手续,避免罚息。(5)因公务卡挂失等特殊原因导致发卡行当日无法将资金划转到公务卡账户,发卡行应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与预算单位沟通核实并重新划款。三个工作日内仍无法完成划款的,须及时通知预算单位,并按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流程,向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退回手续。(6)因退货等原因需要将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供应商将资金退回公务卡后,持卡人应及时将退款划入发卡行还款账户。预算单位应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支持模块选择该退款原报销还款明细信息,经审核后产生退款信息传送到发卡行,发卡行应及时将资金按原渠道退回预算单位。对于退回到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预算单位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退票处理程序办理退款手续。

本办法自201661日起正式实施。

 

 

 

 

 

 

 

 

 

华容县田家湖生态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

备注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0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03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04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05

水电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06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07

物业管理费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08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09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0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方面的费用

11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2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3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零星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等支出

16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17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指上述未包括的日常公务零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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