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tjhstxqgwh/2015-1219285 发布机构: 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6-30 公开日期: 2015-06-30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白鼎村二组村民陈健生反映刘佰香 违规建房问题的调查报告

来源: 田家湖生态新区管委会日期:2015-06-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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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鼎村二组村民陈健生反映刘佰香

违规建房问题的调查报告

 

县信访局:

618日,接转白鼎村二组村民陈健生向刘铁健书记反映刘佰香违规建房问题的信访件,根据刘书记的批示,新区高度重视,党工委副书记廖金荣牵头负责,由区纪委、信访办、征拆安置办、规建办、国土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就此问题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刘佰香基本情况

刘佰香,男,现龄50岁,家庭人口四人,非白鼎村常住人口。19974月,购买白鼎村二组村民李新军所建的一栋二层楼房,面积约100平方米,位于华鲇路北侧,一楼用于经营家具生意。

二、关于刘佰香建房的情况

201539日,刘佰香向白鼎村村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房屋屋面维修和屋后的一处约40平方米的危房改造,经村组同意后报新区征拆安置办备案。随即,征拆安置办组织国土所、规建办等部门通过实地查看,刘佰香的房屋年久失修,特别是屋后40平方米的杂屋地基下沉,墙体倾斜,已形成危房,需要拆除重建。2015511日,经会议研究,批准了刘佰香屋面维修和危房改建的申请,规定刘佰香屋后危房重建,在原有的40平方米基础上不得扩大基础面积,建设两层房屋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

在刘佰香建房过程中,新区征拆安置办会同白鼎村多次进行现场查看,刘佰香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房,没有超过规定的建筑面积。因此,白鼎村二组群众陈健生反映“刘佰香依靠关系违规建设一栋三层”的说法不属实。

三、关于陈建生信访件的调查情况

2015613日,新区纪委、信访办就陈建生反映的信访问题进行核实,陈建生看了刘书记的信访批示件后,说此信访件是有人冒充我的名义所写,信访件上所说刘佰香违规建房的情况他也不知道,2015630日,陈健生在《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上签字声明----此信访件不是本人所写,由此证明该信访件属于他人冒名伪造。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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