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gyyqwyh/2015-1219227 发布机构: 工业园区管委会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5-11 公开日期: 2015-05-1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华容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来源: 工业园区管委会日期:2015-05-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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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园区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湘办发〔20144号)和《华容县“三公”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华政办发〔201412号),结合园区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严格公务接待范围。来园区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投资洽谈等需公务接待的公职人员和客商,属于园区公务接待范围。

二、严格实行对口和定点接待。来园区需要公务接待的公职人员和客商,原则上由园区对口股、室、所、公司负责接待,没有对口股、室、所、公司的,由办公室负责接待。除特殊情况外,接待一律在机关食堂安排。

三、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严格实行申报和报销制度。在机关食堂进行公务接待时,接待人员须先向办公室申报,说明来客单位、来客人数、主宾姓名及职务、事由、陪客人数和时间等,再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因特殊情况不能在食堂接待的,接待人员应如实填写《华容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报告审批单》,并报经园区值班负责人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公务接待费用需凭公函(含电话通知)、报告审批单、POS机刷卡消费单、菜单、税务发票方可报销。在每个月8日之前,经办人员必须办理上月所有接待费用的报销手续。

五、严格接待标准。园区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为每人每餐20元,不得安排客人烟、酒、住宿,确因特别情况需要安排的,需报园区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园区工作人员工作日到食堂就餐,用餐标准为每人每餐12元,上县办事凭餐票到餐馆吃工作餐,用餐标准为每人每餐20元,餐馆每月凭餐票到园区结账。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安排接待活动,不得超标准安排,否则,超出部分由经办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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