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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度残疾人托养任务通知》
转发《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申报2018年度残疾人托养任务的通知》
湘残教就字〔2017〕27号
各市州残联:
根据中国残联《“十三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计划》、《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我省2018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目标任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数
2017年全省计划为18000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服务类型包括集中托养(含日间照料和寄宿制托养)、居家服务(含资金发放和购买服务)二类四种形式。
二、申报程序
(一)省残联根据各市州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口数,综合考虑各市州现有托养服务能力,下达2018年度各市州残疾人托养服务指导任务数。
(二)市州残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考指导任务数,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市州残联将县市区申报情况汇总后报省残联。
(三)省残联根据市州申报情况,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托养服务投入、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托养服务工作绩效等情况,决定并下达各地2018年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任务目标。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集中托养服务的,应当以AAA级及以上托养机构和2016年(含)以后新建托养机构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资金发放形式的居家服务仅限城步县、桑植县、麻阳县、通道县、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等10个深度贫困县申报,申报资金发放形式的居家服务的县市不可另申报购买服务形式的居家服务。
(三)申报购买服务形式居家服务的,要提供服务机构相关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市州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精神,切实将残疾人托养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2020年前所有县市区至少建有1家残疾人集中托养机构。
(二)各级残联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并落实托养政策措施,加大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扶持力度,每年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残疾人托养工作,着力保障残疾程度重、家庭生活困难、托养服务需求强烈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基本托养服务。
(三)《2018年度区县市托养任务申报表》(附件2)由市州残联汇总成《2018年度市州托养任务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30日前将电子档和纸质档报省残联教就部。
联系人:赵树颖 联系电话:0731-84619503
附件:1.2018年度全省残疾人托养服务指导任务数
2.2018年度区县市托养任务申报表
3.2018年度市州托养任务申报汇总表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9月20日
附件1:
2018年度全省残疾人托养服务指导任务数
| 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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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任务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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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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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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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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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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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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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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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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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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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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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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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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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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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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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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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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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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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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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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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郴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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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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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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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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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娄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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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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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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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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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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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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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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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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