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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容县残联扶残助残项目实施工作流程》的通知
华残发〔2016〕8号
关于印发《华容县残联扶残助残项目实施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乡镇残联、机关各股室:
《华容县残联扶残助残项目实施工作流程》已经县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容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一日
华容县残联扶残助残项目工作流程
华容县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申请程序
1、本人向户口所在地乡镇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并盖章签署初审意见。
2、本人携身份证、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相关医疗机构证明到县残联办证室申报领取评定表。
3、本人持残疾人评定表到定点评定医院进行医疗鉴定,由医院填写评定意见。
4、本人或监护人将评定表交县残联办证室,由县残联党组理事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评定意见进行会审。
5、会审合格的对象,办证室在五个工作日内报市残联审批发证。
华容县第二代残疾人证变更申请程序
1、本人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变更理由和相关依据。
2、县残联党组理事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研究审定。
3、对确实符合变更条件的对象发放《残疾人证“变更”、“注销”表》,并按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流程重新办理。
华容县“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项目申请程序
1、年龄不满七周岁,生命体征稳定,城乡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脑瘫、孤独症、智障、听力含人工耳蜗、言语)。
2、监护人持残疾儿童本人居民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相关疾病诊断证明书;预防接种本;相关家庭生活困难证明资料(低保证、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至户口所在地乡镇残联报名申请,由乡镇残联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
3、经初审合格的对象,由乡镇残联报县残联康复维权股复审。
4、康复维权股将复审合格的对象报县党组理事会审定。
5、康复维权股将党组理事会审定的对象统一报市残联康复科,由市残联康复科根据项目指标确定训练对象。
6、经市残联确定的对象,由县残联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象由康复维权股组织参加康复训练。
华容县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项目申请程序
1、每年3月底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购机动轮椅车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年龄在18--70周岁,户籍在本县)、邮政储蓄存折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残联申请,不能代申。
2、申请对象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动轮椅车(轻便和普通型,排量小于150毫升,车辆尺寸不大于2500mm*1200mm*140mm;?、电瓶三轮车;?、手摇轮椅车;④、农用车;)
3、乡镇残联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对象报县残联康复维权股。
4、县残联康复维权股对乡镇上报的对象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对象报县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审定。
- 经审定的对象录入省残联燃油补贴系统以便上报。
6、燃油补贴通过财政打卡发放到人。
华容县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对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残联申报,乡镇残联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
2、初审合格的对象报县残联康复维权股,再由康复维权股报党组理事会审核。
3、辅助器具价值在200元以下由康复股审核发放,200元--500元由分管负责人审核发放,500元以上经党组理事会审核后发放。
华容县残疾人假肢项目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身份证、相关生活贫困证明(低保证、扶贫手册、五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五寸裸露残肢部分彩照,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
2、乡镇残联对申请人进行初审。
3、乡镇残联将初审合格的对象上报县残联康复维权股进行复审。
4、经复审合格的对象报党组理事会,党组理事会根据年度项目指标研究审定。
华容县残疾人无障碍家庭设施改造项目申请程序
1、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相关生活贫困证明(低保证、扶贫手册、五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残联申报。
2、乡镇残联对申请人进行初审。
3、乡镇残联将初审合格的对象呈报县残联康复维权股进行复审。
4、康复维权股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家庭进行现场考察评估。
5、康复维权股将考察评估结果报党组理事会研究审定。
6、经党组理事会审定的对象,在县残疾人联合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7、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由康复维权股根据残疾人家庭情况,制定个性化无障碍改造方案,并按政府采购要求,制作项目招投标书报县政府采购中心,按程序组织实施。
华容县贫困精神病免费服药及住院项目的申请程序
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精神类残疾人。
2、凭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身份证、相关生活贫困证明(低保证、扶贫手册、五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残联康复维权股报名申请。
3、根据申请人的贫困程度和当年的指标,制定精神病免费住院及服药对象项目方案,报党组理事会研究审定。
4、经党组理事会研究审定的对象,原则上由县精神病专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华容县残疾人扶残助学工作流程规范
1、自2016年8月起,新入学残疾高中学生(含高职)、大学生(专科和本科)、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高中、大学,经学生本人向户口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书面申请。
2、乡、镇残联按要求收集核实相关材料(如录取通知书、残疾人证、低保证等)。
3、经乡、镇残联核实准确后,受助对象填报资助申请审批表。
4、乡、镇残联于每年9月30日前将审核合格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档同时报县残联工作股室复核。
5、工作股室调查复核后,将复核情况造表报党组审核。
6、经党组审核确定资助的对象,在县残联门户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财务于次年8月30日前报财政由银行代发。
华容县残疾人创业扶持工作流程规范
1、已创业或正在创业的残疾人本人向乡、镇残联提出书面申请。
2、乡、镇残联根据个人申请对创业残疾人的创业就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3、县残联工作股室人员根据乡、镇残联摸底调查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4、县残联党组负责人根据初步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确定拟扶持对象人选。
5、党组根据调查情况,从生产规模、主要困难等情况确定扶持对象,并在县残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要求进行资料申报。
7、工作股室对扶持对象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8、党组最后审核确定扶持对象及扶持金额,扶持资金通过财政打卡发放。
华容县残疾人居家托养资助流程规范
1、受托对象本人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
2、村(场)对受托对象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乡、镇残联复核。
3、乡、镇残联根据受托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报县残联复查。
4、经县残联党组审核后,于10月30日前委托银行打卡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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