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45/2021-1863090
  • 发布机构:县供销联社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0-14
  • 公开日期:2021-10-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1年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考核实施细则
来源:供销联社   2021-10-1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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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考核实施细则

各乡镇农合联、惠农中心: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果,切实增强乡镇“两组织一平台”的服务功能,助推乡村振兴,结合市供销社2021年重点工作目标和华容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经县社党委研究,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县社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理事会主任王德一人组长,监事会主任蔡远惠、理事会副主任邓东平、严先飞任副组长,办公室、合作指导股、经贸发展股、财务股、资产管理股为成员组成。合作指导股负责日常工作资料,考核依据收集,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中评定。

二、考核方式

日常督查,现场查看台账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乡镇基层社(农合联)(50分):

1.乡镇农合联按章程搞好换届选举工作。(8分)

2.对乡镇惠农服务中心、成员社、村级综合惠农服务社开展指导和管理。(8分)

3.支持引导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8分)

4.每年召开4场培训会,培训农民达500人次以上。(8分)

5.完成农资淡季储备任务。(8分)

6.培育1家三星级村级综合惠农服务社,开展1个村级供销社试点。(10分)

(二)乡镇惠农服务中心(50分):

1.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5个以上。(15分)

2.土地托管面积达本区域内耕地面积60%以上(包含权托管、办托管、土地流转、农机作业、统防统治);(15分)

3.将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作为主要服务内容。(10分)

4.财务统计、直报数据报送及时、准确。(10分)

(四)亮点工作(加分项目):

1.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经验在国家、省、市、县级媒体平台或以其他形式推介的,分别加4分、3

分、2分、1分。

2.基层社、农合联成员社获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湖南省供销总社标杆社、示范社荣誉称号的,分别加4分、2分。

3.基层社(农合联)提供国家、省、市、县级工作现场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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