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45/2016-1147549
- 发布机构:供销联社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7-29
- 公开日期:2016-07-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认真贯彻不打折扣
县社党委接到县纪委《通知》后,立即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传达,并结合“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所有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平时的工作,在思想上敲响警钟,从而“不触红线”“不踩地雷”,从严要求自己。
二、认真对照不走过场
要求单位纪检干部深入学习,做到“十不准”内容要时刻牢记,倒背如流。并认真对照“十不准”的内容,逐条逐条进行对照,对纪检干部平日工作中有怕得罪人、不敢问、不敢管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反思,要求纪检干部深刻检讨并认真整改。
三、认真整改不恂私情
在学习过程中,县社党委结合我单位实际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者擅自处理问题线索”等内容列入了重点整改范围,并制订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1、公开设立“举报箱”,广泛征集线索。我们在机关门厅显目处设立了举报箱,面向社会征集线索,坚持每天一清理。
2、强调纪律,量化工作。规定纪检干部每年必须办一至两件案件,要积极发现线索,做到有案必报、有案必查、有案必办,决不隐瞒线索,不恂私情,不办人情案、关系安案和选择性办案。
3、对照“十不准”规定,做到常抓不懈。规定纪检监察室干部,时刻听取群众举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线索,要求每季度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认真梳一次辩子,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向县社党委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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