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164/2014-1147167
  • 发布机构:广播电视台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9-09
  • 公开日期:2014-09-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来源:广播电视台   2014-09-09 00:00
浏览量:1 | | | |

 

  

为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本台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门卫管理

     1、院内门卫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门卫要严格按照《门卫制度》确实负起责任,主管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督促。

     3、门卫必须做到三坚持:

     ①坚持会客制度;

     ②坚持大门开门时间,即早上6:00~晚上11:00,超过此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开门(上早、晚班及病号除外)。

     ③坚持做到外单位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停放在本院内。

     4、门卫人员应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守岗位。

门卫值班室做到一天二十四小时不离人。门卫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先找好可靠人代班并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台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5、外单位人员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

     6、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入院区后,应按指定地点停放。

     7、门卫要严格执行上级组织及领导交办事项,违者罚款或辞退。

二、实行群防群治

    1、人人参与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制止。

 2、加强对暂住人员的控制和管理,对来我台探亲访友的客人,均应到门卫登记。

     3、夜班值勤人员、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不定时地在院区巡逻查看,因工作不负责任,脱离岗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应视情况追查个人责任。

    4、重大节假日或特别防护期,坚持24小时值班。

5、搞好安全管理

①机关安全工作实行台综治办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的管理原则。

②全台工作人员应养成随手关门窗、关水、关电的习惯,确保用水、用电安全。

③切实加强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有关部门应根据专项规定要求,完善内部管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搞好设施建设,健全台机关主要通道及办公区域的监控。

 ④各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全面做好安全检查,切实担负起机关安全保卫任务。

 ⑤增强安全意识,加强责任心,对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谁违反、谁失职、谁承担的原则,依照岗位责任制规定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