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416/2014-1147931 发布机构: 农机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4-07-17 公开日期: 2014-07-17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

来源: 农机局日期:2014-07-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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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新部署、新要求,根据《华容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存在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行为,在全县范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发生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的“四风”突出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补贴政策实施关键环节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机具和购机大户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进一步严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操作程序和监管措施,强化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切实提高政策实效,把好事做好,把好事做实。

    二、工作任务

    (一)检查补贴机具的实际购置和使用情况。根据近两年的实际购机结算情况,通过重点核实省农机局明确的重点机具,主要核查购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组织,检查是否存在以虚假购机、减少或降低配置、一机多报等手段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情况。

    (二)检查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况。包括是否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是否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产品的制度,是否存在经销商代办补贴手续的现象,是否严格按要求开展补贴机具的实地核查工作,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款及时打卡到户。

    (三)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国务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农、财两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通知精神的要求开展补贴工作;是否严格按照“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要求,自觉遵守省农机、财政两部门规定的“九个不得”纪律;是否存在农机系统的单位及干部职工以权谋私行为。

    (四)检查补贴机具牌证管理的落实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在投入使用前,是否完成登记上户发牌工作;取得农业机械操作证的机手,是否通过培训考试。

    (五)检查补贴工作有关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政策咨询渠道是否畅通;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完整、形式是否有效、时间是否及时等;举报投诉渠道是否畅通,举报的落实查处是否及时、件件是否有回复等。

    三、工作部署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20日前,由县农机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纠风办等部门参加,成立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报县教育实践活动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7-8月开展集中整治,8月底前完成宣传发动、任务落实和自查自纠工作,归纳整理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完善措施,迅速加以整改。县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组成督查组,紧密结合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工作,在8月中旬以前(具体时间另行安排)采取重点抽查和实地走访购机户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2014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及第一、二批补贴机具进行核查。 

    核查内容:一是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其中:①成立组织机构、设立农机补贴专门窗口情况;②宣传发动情况; ③举报电话、咨询服务电话和补贴机具公示情况;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机具核查情况;⑤优质服务情况;⑥安排工作经费情况;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二是补贴机具核查。其中:①对单台农机具补贴金额高于5000元(含5000元),核查比例不低于50%,对补贴额低于5000元的机具,抽查比例不低于30%;但对购机大户和重点机具要实地逐台复核。②核查采取现场核查方式:现场核查是根据补贴名册对购机者相关情况上门进行现场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③对有疑问的补贴机具和其他反应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核查。 

    责任要求:一是认真填好核查表格,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二是核查必须认真对待,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要村入户,保证核查的真实性,核查对象和检查组长要在补贴发放明细表中核查结果栏签名。三是对核查出来的问题要写出详细具体文字说明。

    (三)评估总结阶段:在9月15日前对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县教育实践活动办和市农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机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夏金明任组长,吴佳木、戴培良、汤勇任副组长,推广站、监理所、科教股、纪检监察室等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检查和整治工作。要加强与纪检监察、财政和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乡镇农机专干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认真抓好检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整治效果。要紧密结合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督导检查工作,按照整治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自查工作,确保自查严肃、自纠彻底;坚持边查边改,针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地进行整改。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究问责。坚持以整风精神抓整治,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谋取私利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弄虚作假套取资金、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典型案例,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于专项整治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的,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认真评估总结,健全完善制度。坚持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和做法,进一步跟踪调研,及时梳理总结上报,进行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属于制度不健全完善的,要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在评估总结报告中提出合理建议。属于机制不健全的,要认真加以研究,创新工作办法,理顺各方关系,着眼长远,形成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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