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11/2015-1146837 发布机构: 畜牧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3-11 公开日期: 2015-03-1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 畜牧局日期:2015-03-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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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

1、机关财务由局财务股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值班负责人一支笔审批。

2、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除工资、医保、公积金一次性审批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经值班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支。

4、资金审批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有关单据,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值班负责人直接审批,支出超过1000()报局长同意,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局党委研究决定。

5、凡规定使用公务卡消费的公务消费项目必须使用公务卡,用现金支付的费用财务股有权拒绝报帐。

二、接待管理

1、来客接待统一由值班负责人管理。接待对象、标准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来客接待不允许进大型宾馆酒店,不安排香烟和水果。

3、所有来客接待必须先申报、后接待,否则不予开支。

三、出差管理

1、机关干部职工差旅费开支,严格按照县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2、会议出差须有文件或电话通知,并严格按通知人数参会。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餐饮、住宿和娱乐开支,均由个人自理。

3、出差须事先定好工作任务、地点、人数和路线。省、市内出差,一般工作人员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并报值班负责人备案;局级负责人出差由局长审批。出省出差一律报局长审批。

4、出差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如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报局长批准。

5、预借差旅费须经值班负责人和局长批准,出差回机关一个星期内报账结清。

四、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指房屋建筑及附属物、交通运输设备、音像设备(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音响、电视机)、电子电器设备(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价值比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固定资产由会计分别建台帐,局财务股管理。

2、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饮水机、电话机、计算器等单价较低,使用时间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计入成本,分别建帐备查,其实物由局财务股管理。

3、办公文具。办公文具是指用于办公的纸张、笔墨、文件夹、笔记本、订书机、胶水等价值较小的办公用品。各股室办公文具按需领取。各股室需添置办公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请,列出明细清单,由财务股汇总报值班负责人或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或财务股统一采购,凭发票报账。金额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实行政府采购。未经批准自行购置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4、物品领用、使用与维护。物品使用人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实行以旧换新,领用时应核准物品的质量、价格、数量。使用物品时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5、物品移交与归还。人员调动时应将本人使用物品履行交接手续,移交人、接交人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6、物品处置。物品的转让、报废由物品使用人申报,经值班负责人审批,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须报局长批准。

五、租车管理

1、确因工作需要须租车的,先由局长审批,再由办公室出具租车通知单并安排车辆。

2、租车费结算由租车人凭租车通知单和正规发票到财务股报账。

3、根据需要,可租用机关干部私家车,参照县委根据路程远近划分的三大类乡镇下乡补助标准,每天支付100元、150元和200元油费。

六、文印管理

1、机关文印统一规口办公室管理。凡需要打印和复印的文件资料,须先向办公室申报,再进打印室。

2、文印费须一周一审核、一月一结账,结账明细须先经局长审核签字,再由值班负责人审批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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