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31/2017-1146711 发布机构: 移民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9-19 公开日期: 2017-09-1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7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

来源: 移民局日期:2017-09-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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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实办发〔2017〕3号

 

2017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

 

为确保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3个县市区以及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移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房地产局、市妇联、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国网岳阳供电公司、市城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残联、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粮食局、市铁山管理局等20个市直部门单位。

二、考核依据

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10号);

2、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岳发〔2017〕8号);

3、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岳办发〔2017〕5号);

4、市实事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7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报送要求和验收标准〉的通知》(岳实办发〔2017〕2号)。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县市区:考核指标任务完成、要素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监管)、日常工作(日常调度、后续管理、信息宣传)等3个方面内容。考核计分采用百分制,各单位得分按20%(城陵矶新港区按50%)折算纳入全市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具体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见附件1)。

(二)市直单位:考核指标任务完成、要素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监管)、日常工作(日常调度、后续管理、信息宣传)等3个方面内容。考核计分采用百分制。各单位得分按50%折算纳入全市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具体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见附件2)。

四、考核程序

(一)日常督查。市实事办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实地察看、专项检查和工作调度等方式,对各被考核单位省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掌握工作动态。

(二)年终验收和考核数据评估认定。根据平时工作督查和年终考核验收情况,各数据评估认定单位对所承担的考核项目逐项计分,并将计分结果报市实事办,经市实事办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后报市政府审定。

五、考核结果评定及运用

1、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

2、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后纳入全市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或特殊贡献奖单位。

附件:

1、县市区2017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考核细则

2、市直单位2017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考核细则

 

市实事办

2017年8月15日


 

附件1:

县市区2017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评分标准

数据评估

认定单位

指标任务完成(70分)

每少完成1个指标任务,扣10分(城陵矶新港区每少完成1个考核指标扣35分)。最多扣70分。

市统计局

要素保障(20分)

工程

质量

工程项目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每起扣5分;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每起扣10分。最多扣20分。

市住建局

安全

生产

工程项目发生一般、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5分;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0分。最多扣20分。

市安监局

资金

监管

因专项资金管理不善,发生贪污、挪用、挤占、骗(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起扣4分。最多扣20分。

市财政局

日常工作(10分)

日常

调度

台账资料不齐全的,每项扣1分;数据、材料、信息报送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每次扣1分;被省实事办、省直对口厅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被市实事办督办的,每次扣1分;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每次扣2分。最多扣10分。

市实事办

市统计局

后续

管理

因后续管理不到位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运行的,每起扣2分。最多扣10分。

市实事办

信息

宣传

工作信息、经验材料被市级主流新闻媒体采纳达到5条(城陵矶新港区2条)的不扣分,每多(少)1条,加(扣)0.5分;被省级主流新闻媒体采纳的,每条加5分;单条信息被不同级别媒体采纳的按最高级计分,不重复计分;最多加10分。

市实事办

 

 

 

注:(1)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监管3项得分合计后,扣分超过20分的,按扣20分计;日常调度、后续管理、信息宣传3项得分合计后,扣分超过10分的,按扣10分计。(2)信息宣传中的“市级主流新闻媒体”是指岳阳电视台、岳阳日报,“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是指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湖南卫视、湖南日报;信息材料中须包含“重点民生实事”等文字内容。


 

附件2:

市直单位2017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计分办法

数据评估

认定单位

指标任务完成(70分)

每项目标任务每少完成1%,扣10分。最多扣70分。

市统计局

要素保障(20分)

工程

质量

工程项目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每起扣5分;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每起扣10分。最多扣20分。

市住建局

安全

生产

工程项目发生一般、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5分;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0分。最多扣20分。

市安监局

资金

监管

因专项资金管理不善,发生贪污、挪用、挤占、骗(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起扣4分。最多扣20分。

市财政局

日常工作(10分)

日常

调度

台账资料不齐全的,每项扣1分;数据、材料、信息报送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每次扣1分;被省实事办、省直对口厅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被市实事办督办的,每次扣1分;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的,每次扣2分。最多扣10分。

市实事办

市统计局

后续

管理

未按项目要求制定本级或指导县市区制定后续管理制度的,每起扣2分。最多扣10分。

市实事办

信息

宣传

工作信息、经验材料被市级主流新闻媒体采纳达到2条的不扣分,每多(少)1条,加(扣)0.5分;被省级主流新闻媒体采纳的,每条加2分;单条信息被不同级别媒体采纳的按最高级计分,不重复计分;最多加5分。

市实事办

 

 

 

注:(1)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监管3项得分合计后,扣分超过20分的,按扣20分计;日常调度、后续管理、信息宣传3项得分合计后,扣分超过10分的,按扣10分计。(2)信息宣传中的“市级主流新闻媒体”是指岳阳电视台、岳阳日报,“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是指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湖南卫视、湖南日报;信息材料中须包含“重点民生实事”等文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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