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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迎接湖南省移民局对我县201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全面稽察的通知
华移发〔2014〕23号
各有关乡镇、华一水库管理所、北汊水库管理所:
根据省移民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稽察的通知》(湘移函[2014]9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省局稽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察内容
(一)2013年度移民政策落实情况
主要包括: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17号文件精神;是否制定移民后期扶持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县政府或移民主管部门是否制定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规定;地方制定的有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及项目计划安排是否符合国家移民政策及规划大纲要求。
(二)2013年度计划(预算)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年度计划(预算)的编制、上报、下达的总体情况及执行情况;年度计划(预算)项目的变更情况及履行变更报批手续情况。
(三)2013年度移民资金管理情况
1.财务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了相关财务制度细则,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2.移民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计划外支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是否存在白条或虚假发票入账、大额提取现金等现象);
3.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情况(是否真实、清晰、准确地反映移民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账表是否一致,会计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
4.项目具体支出情况(项目资金支付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属于计划内项目,是否存在超预算支出现象,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间接费用的支出是否合理,质量保证金是否按合同约定预留等)。
(四)2013年度移民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规划实施总体情况及效果;已完成项目占年度计划、项目规划的比例;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和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落实情况;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投标管理、监督管理、质量管理、预决算管理、验收管理等情况;项目是否在项目规划、年度计划范围内;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充分保障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项目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项目档案是否齐全;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是否与资料反映的情况相符。
项目稽察的具体内容是:
1.项目前期工作:
(1)是否按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前期工作文件;
(2)前期工作文件的编制主体是否符合要求;
(3)前期工作文件是否获得审批;
(4)项目选择是否符合移民群众意愿。
2.项目招投标。招标投标是否规范,中标单位及合法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移民资金投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
3.项目监理。项目是否按照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实行监理;
4.施工合同。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施工合同中乙方是否与中标单位一致;
5.项目变更。项目责任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动的,是否完善了项目变更申报及审批手续;
6.工程造价审核或决算审计报告资料是否完备(移民资金投入20万元以上的必须有专项审计报告);
7.财务决算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计划投资、实际完成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资金来源中移民资金、部门配套、自筹资金的具体数额。工程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含前期文件编制、评审、监理等费用)实际支出情况;
8.竣工验收情况。项目完工后,是否及时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资料是否齐全,竣工验收报告(验收鉴定书)的内容是否完整,有关数据是否准确等;
9.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工程外观和内在质量情况;
10.实施效果。项目实施对移民收入和移民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情况,移民群众对实施效果的评价;
11.项目档案管理。项目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图片资料是否真实。
(五)2013年度后扶直发人口管理情况
人口登记文件、人口审核文件、人口核减花名册,走访抽查直发移民情况。
二、稽察要求及处罚措施
1、稽察要求: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扎实做好迎检的各项工作,确保省局稽察工作顺利完成。
2、处罚措施:凡是在此次稽察中出现问题的单位,一是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及重大问题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二是追回当年的移民资金上缴国库;三是三年内不安排移民后扶资金。
三、稽察对象
我县2013年度安排了移民资金的乡镇和部门单位。
四、时间安排
2014年7月中旬。
附件:
1. 华容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规划实施稽察资料清单;
2. 华容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稽察表二;
3. 华容县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稽察表。
华容县移民局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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