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4年度大中型水库后扶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华移发〔2014〕5号
各有关乡镇及华一、北汊水库管理所:
根据省市移民政策,结合我县移民工作实际,现就报送201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项目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湘移发〔2010〕5号;
3、《湖南省移民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管理办法》湘移发〔2010〕1号;
4、《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湘财综指〔2009〕30号;
5、《岳阳市移民开发局关于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岳移发〔2013〕28号;
6、《华容县大中型水库2011—2015年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告》。
二、计划项目编制范围和内容。
1、移民安置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及水利设施配套项目;
2、移民安置区农村饮水安全,沼气、交通、供电、通信广播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移民安置区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项目;
4、移民安置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
5、移民安置区劳动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及职业介绍项目;
6、移民安置区市场前景较好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旅游业、加工业、服务业等产业开发项目;
7、支持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项目;
8、移民安置区临时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项目。
三、计划项目编制要求。
1、凡进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移民政策,确保移民直接受益;
2、项目应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所在村组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
3、优先安排已纳入“十二五”移民后扶规划的项目(年度计划项目原则上已经列入“十二五”规划);
4、建设项目名称规范、建设地点详实、表格内容填写齐全(附件1);
5、集中和整合资金办大事。一是项目安排应尽量避免“撒胡椒面”现象,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指移民资金投资达到或超过50万元的项目),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重点项目计划资金要达到25%以上并逐年提高标准,10万元以下的项目所占资金严格控制在20%以内,且单个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低于5万元。生产开发项目资金不得低于总资金的20%。二是整合部门资金加大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其它部门资金投入的项目,年度计划优先纳入。
四、计划项目编报程序及时间。
1、编报程序:2014年所有后扶项目都必须填报《华容县201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前期工作审批表》(附件2)。由村场拟定建设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移民局审核,再报县政府审查,并以县人民政府文件报省移民局、省财政厅审批。
2、计划编报时间:请各单位将拟定好的项目计划于2014年2月25日前报县移民局审核。
2014年1月15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微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