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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华容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努力推动信访事项“事要解决”,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领导重视(10分)(政工室负责)
1、专题研究(2分)。党委每月研究信访工作1次以上的计2分,未落实的不计分。
2、领导接访(3分)。党政一把手每月必须接访1次以上,未落实扣1分。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领导值班接访,每少一次扣0.2分。领导接访做到有方案、有公示、有台账,资料不全的每项扣0.5分。
3、领导包案(2分)。对本单位重大疑难信访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的计2分,未落实的不计分。
4、工作保障(3分)。各单位必须做到“七有”(有接待场所、有专职人员、有办公设备、有工作台账、有工作制度、有经费保障、有便民措施),每少一项扣0.2分。5月底之前开通政务外网,网上信访正常运行的,计1分。未开通运行的不计分。落实信访工作人员信访岗位津贴的计1分,未落实的不计分。
二、接访工作(35分)(接访一、二室负责)
1、落实逐级走访(6分)。本月无越级上访的计3分,出现越级上访的每人次扣1分。逐级走访手册发放规范的计3分,该发放手册而未发放的每人次扣1分。
2、访情(16分)。上访情况只考核非正常上访、集体访、重复访。①非正常上访(5分)。每人次按进京、赴省、到市、上县分别扣5分、3分、2分、1分;②集体访(6分)。每批次按进京、赴省、到市、上县分别扣6分、4分、3分、2分;③重复访(5分)。每人次按进京、赴省、到市、上县分别扣5分、2分、1分、0.5分。④对于非正常访、集体访、重复访的扣分不封顶。但经协调处理得当,上级不扣分的,本级也不扣分。⑤到县以上的集体访,责任不明确的,由县委、县政府或县联席办明确稳控责任单位,每批次扣稳控责任单位1分。⑥“三跨三分离”的信访事项按3:7的比例扣分(人、户:30%,事:70%)。
3、现场劝返(5分)。不按调度通知要求及时赶赴现场接处访的每次扣2分。
4、办理回复(8分)。到县来访事项(含电话交办事项)没有及时回复的,每件(次)扣2分;上级直转来访件未按时、按要求办结的,按国家、省、市级每案扣5分、4分、3分。
三、办信工作(20分)(办信室负责)
1、上级直转信件办理(5分)。按公开办信程序及时办结且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计5分。未按时办结的,按国家、省、市级每件扣5分、4分、3分。
2、领导批示件办理(5分)。按时按质办结且信访人已息诉的计5分。到期未办结又未申请延期办理的,每件扣5分。
3、网上信件办理(5分)。网上办理及时、规范的计5分。对已办理未在网上及时办结的,每件扣5分。
4、满意度评价(5分)。办理程序到位、信访人网上评价结果满意的计5分,基本满意的计3分,不满意的不计分。对信访人未在网上进行评价的,根据电话抽查结果,酌情计分。
5、合理诉求初次处理不力导致出现重复信访或越级信访的,每件扣5分。材料退回重办的,每件次扣1分。交办函领取不及时的,每件次扣1分。
四、办案工作(20分)(协调督查室负责)
1、信访事项交办件(案件)办理工作(10分)。国家级和省级交办件未按时办结的,每案分别扣10分、8分,退回重办的,每案每次扣3分。市级和县级交办件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可以申请延期(须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请),市级和县级交办件未按时办结又未申请延期的,每案分别扣5分和3分,退回重办的,每案每次分别扣2分和1分(本项扣分不封顶)。
2、复查复核工作(5分)。经县政府复查复核机关复查(复核),原处理意见被撤销或责令重办的,每案扣5分(本项扣分不封顶)。
3、积案化解工作(5分)。各乡镇和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年度内积案化解基本任务分别为2个和1个,未完成基本任务的,分别扣10分和5分(本项扣分在6月份和10月份考核中体现)。
五、信息工作(15分)(办公室负责)
1、信访宣传(8分)。①信访宣传(2分)。全年至少开展两次信访工作专题宣传活动,在村(场)、社区张贴《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示意图》、信访宣传漫画、标语的计1分;向群众发放信访宣传手册的计0.5分;利用“村村响”、宣传栏宣传信访知识的计0.5分。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媒体进行信访工作宣传和节目录制,被国家、省、市媒体采用的,分别计2分、1分、0.5分。②调研材料报送(6分)。《人民日报》、中央联席会议《工作简报》、国家信访局《情况交流》、《人民信访》等中央刊物和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采用的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或典型经验材料每篇计6分,新闻报道每篇计4分;《湖南日报》、省联席会议《工作简报》、《湖南信访》等省级刊物和湖南省信访局门户网站采用的调研报告或经验材料每篇计5分,新闻报道每篇计3分;《岳阳日报》、市联席会议《工作简报》、《信访月报》等市级刊物和市信访局门户网站采用的调研报告或经验材料每篇计3分,新闻报道每篇计1分;《今日华容》、县信访局门户网站采用的调研报告或经验材料每篇计1分。其他刊物、媒体转发的信访工作调研报告或经验材料,酌情计分。(此项加分不封顶)。
2、信息报送(4分)。严格落实《华容县信访信息报送及处置制度》,预警类信访信息一周一(星期四)报送,紧急、重大信访信息随时掌握、随时报送。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而事前没有报送信息的,每批次扣4分;发生赴省集访而事前没有报送信息的,每批次扣3分;发生到市集访而事前没有报送信息的,每批次扣2分;发生到县集访而事前没有报送信息的,每批次扣1分。发生到县以上非正常上访,事前责任单位领导已经或正在对话做工作,但群众执意上访,责任单位领导同步或提前到达现场接访及时将上访群众劝返且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扣分。
3、信访排查(2分)。严格落实信访排查制度,对不稳定因素坚持每周一排查,特护期每天一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实行台帐管理。每月24日上交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表》,缺交一次扣2分。
4、临时事项办理(1分)。没有按要求及时上交材料、领取资料的,每次各扣0.5分;开会迟到的每次扣0.5 分、早退每次扣0.5 分、缺席每次扣1分;没有及时处理或回复QQ群信息的一次扣0.2分;其他临时事项办理不力的,酌情扣0.5-1分,扣完为止。
六、奖惩事项
1、加分项目:①通报表扬。单位信访工作、群众工作受到中央、省、市党委、政府、联席办、信访局通报表扬的奖15、10分、5分;受到县委、县政府、联席办通报表扬的奖4分。②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依法对非法上访人员进行训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的,每人次奖责任单位2分、3分、5分。③突出信访问题化解。发生到县以上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责任单位积极化解处理,再未发生上访的,每案奖2分。④提供现场。为县级以上提供现场的,每次奖5分。
2、扣分项目:①特护期维稳。县以上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特护期间,出现到敏感地点上访且造成影响的,按进京、赴省、到市、上县每批次分别扣10分、8分、5分、3分。②通报批评。被市以上党委、政府、联席办通报批评的,扣10分;被县委、县政府、联席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③未落实协调处理意见。已有处理问题协调意见未落实导致信访人再次上访的,每次扣5分。
七、附则
1、考核由县信访局按照乡镇和县直两大块分类组织实施。根据考核情况,评定优胜单位报请县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审定,由县委、县政府在全县三级干部会上予以通报表彰。
2、考核主要采取指标量化、按月累积计分方式进行,奖、惩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3、考核时限: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4、本考核办访由县信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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