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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信访制度改革宣传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信访制度改革
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省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专项工作小组:
今年是信访制度改革创新年。为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省联席会议决定在全省信访系统开展 一系列有关信访制度改革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国务院“信访条例》颁布实施9周年为契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有关信访制度改革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推进“法制湖南”、“平安湖南”建设。
二、宣传主题
(一)依法逐级走访
对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和省委、省政府“两办”“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宣传、解读,加强对湘公通[2012] 45号和中公通[2013] 25号文件内容的宣传,及时宣传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依法处置情况,对各地推行逐级走访工作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报道、推介,积级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推动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
(二)网上信访
加强对网上信访的宣传,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公布网上信访网址、《网上信访须知》、《网上信访程序》等,让群众了解网上信访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这一新形式提出信访事项,逐步将网上信访建设成为群众信访的主渠道。
(三)信访积案公开听证化解
结合开展“百例疑难信访积案听证化解专项活动”,抓好对中办、国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国家信访局“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和省《百例疑难信访积案听证实施办法》精神的宣传,使群众广泛了解开展公开听证化解信访问题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步骤和听证结论效力,引导依法走复查复棱程序,推动“案结事了、停访息诉”,促进全省信访形势持续好转。
(四)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改革
重点宣传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涉诉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积极推行诉访分离,依法规范涉诉信访工作秩序,合理分流纠纷的解决渠道,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三、具体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标语“六进”活动。各级联席会议要面向基层,统一印制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宣传标语、宣传手册和宣传海报,组织开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分层级、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2.加大接待场所宣传力度。各级信访接待场所要通过设立固定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安装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大力宣传信访制度改革内容,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利用网站刊物开展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信访局网站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对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深度解读;通过信访刊物、简报等载体,及时总结有关机制体制创新、理论研究探索方面的内容,适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为各地提供借鉴和参考。
4.充分发挥媒体宣侍作用。省一级在湖南日报、潇湘晨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红网、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开辟专栏,深入宣传解读信访改革一系列政策法规,并在湖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开辟信访电视专栏、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加强信访宣传和舆论引导。各级联席会议要积极协助做好全省信访电视专栏的选题、采制等工作,认真组织收看。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对接,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的传播优势,以专题专栏、现场采访、问题答疑、宣传先进、法制案例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信访制度改革内容,全面解读相关政策法规,确保“电视有画面、电台有声音、报纸有版面”,形成宣传的集群效应。
5.集中开展培训讲座活动。通过研讨会、专题讲座、业务培训、信访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信访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全面把握信访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化解矛盾和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信访制度改革宣传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今年全省各级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周密谋划,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活动抓好、抓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宗自动员,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种力量,把信访政策讲清讲透,使基层干部同心同向。要把信访制度改革主题宣传活动与信访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共同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紧扣信访制度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各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信访宣传,扩大信访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宣传活动,使依法信访、网上信访、听证化解、诉访分离成为共识、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信访观念和理性维权意识,切实增强信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开展督导检查。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市州有关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宣传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市州信访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加强阶段检查和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宣传标语
1、信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文明依法理性信访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越级上访行不通,问题最终要靠地方解决;
3、合理诉求受法律保护、违法上访将依法追责;
4、依法逐级信访、理性有序维权;
5、规范信访行为、打击违法上访;
6、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打击违法信访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8、推进网上信访、畅通信访渠道;
9、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
10、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
11、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
12、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诉求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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