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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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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17-06-01
  • 公开日期:2017-06-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
来源:公安局   2017-06-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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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社会文明新风,现就整治婚丧陋习和人情歪风作如下规定:

一、婚事新办

四项倡导:

1.倡导不办婚宴的集体婚礼、旅游结婚。

2.倡导不收礼金、简朴庆贺的高雅婚宴。

3.倡导农村建立集中办婚礼场所。

4.倡导举办绿色环保至上的婚事。

六项严禁:

1.严禁大操大办。单方举办婚宴不得超过20桌,男女双方合办不得超过30桌。

2.严禁收送高额礼金。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下同)以外非国家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价值)不得超过100元,亲戚以外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不得以任何形式收送礼金和礼品。

3.严禁占道搭棚设拱。县城规划区不准搭棚,不准架设充气拱门;农村搭棚设拱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充气拱门不得超过1个。

4.严禁婚车扰民堵道。接亲送亲车辆不得超过8辆。

5.严禁恶闹婚宴、洞房等低俗行为。不得以化丑妆、打闹游街等粗俗方式取乐婚嫁当事双方及其父母。

6.严禁污染环境。不得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不得燃放烟花鞭炮。

二、丧事简办

四项倡导:

1.倡导使用鲜花代替花圈吊唁。

2.倡导生态安葬。

3.倡导节俭文明办丧事。

4.倡导农村建立集中安葬公益墓地。

六项严禁:

1.严禁铺张浪费。操办时间不得超过3天,不得搭台唱戏、舞龙耍狮,葬礼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不得串街漫游。

2.严禁封建迷信活动。

3.严禁污染环境。不得燃放烟花鞭炮,不得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

4.严禁乱设丧事场所。县城规划区居民必须到县殡仪馆操办;农村居民丧事搭棚设拱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充气拱门不得超过1个。

5.严禁借机敛财。亲戚以外非国家公职人员收送礼金(礼品价值)不得超过100元,亲戚以外人员是国家公职人员的不得以任何形式收送礼金和礼品。

6.严禁乱埋乱葬。不得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乱埋乱葬。不得修活人墓、家族墓和豪华墓,土葬单人墓地占地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地不超过6平方米;安葬两人以下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安葬3人以上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墓碑出土高程不超过1.2米。

三、其他人情宴禁办

严禁以乔迁新居、商铺开业、参军、升学、做寿(70岁以下)、做土地生日等名义举办人情宴;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小孩出生、周岁、做寿(70岁以上)等人情宴或收受礼金和贵重礼品。

本规定适用于全县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

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操办婚礼须在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报告,说明操办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丧事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报告实际情况。属副科级以上(含)干部的,应向县纪委报告。

国家公职人员、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收缴。对单位年度内发生2次以上(含)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并取消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

对响应本规定倡导性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各部门应当制订形式多样的激励政策予以鼓励。

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订本单位具体实施细则。各建制村(社区)应参照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订相应的村(社区)规民约。

本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中共华容县委办公

 

华办〔2017〕10号

 

 


 

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华容县委办公室

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治陋习、树新风”工作的有关精神,引导群众抵制人情风盛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殡葬中的陈规陋习,养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行动,依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婚丧嫁娶”、人情宴请中的五大不良行为:

1.大操大办、奢侈浪费行为。

2.假借名目、借机敛财行为。

3.粗俗野蛮、喧闹扰民行为。

4.信神弄鬼、封建迷信行为。

5.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

    二、整治目标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县所有乡镇和县直单位“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五大不良行为有根本好转,群众满意率达70%以上。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相关制度得到完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三、工作步骤

1.组织专题学习。主要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湖南省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湖南省“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岳阳市殡葬管理规定》《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6个文件。(完成时限:2017年6月上旬)

2.制订整治方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务实管用的“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要拟定具体的任务清单、明确推进时间节点,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过硬。方案必须在2017年6月20日前报县委督查室。(完成时限:2017年6月中旬)

3.全面推进实施。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宣传、动员和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单位应于每月底前将本月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委督查室。汇报材料内容为当月所做工作与成效、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议等三部分。(正式实施时限:2017年6月下旬)

4.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要通过座谈、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活动的成效评价和意见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方案,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完成时限:2018年底)

四、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书记刘铁健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陶伟军,县委副书记钱丹青,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学松,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杨景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县城管大队、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民宗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专治办,下同)设县纪委监察局,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学松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易立新,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立武,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农业局局长王仲湘,县民政局局长卢进跃为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制度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2.创新宣传方式。各单位要利用电视、网络、广播、自媒体等多个平台,推介“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先进经验和特色做法。要创新宣传方式,以戏曲巡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民间故事和正反典型,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县电视台要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各乡镇、各部门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反面典型要加大曝光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抓好带头引领。突出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全体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上述人员要分别向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公开承诺,承诺书要在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落实齐抓共管。县纪委监察局要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县委宣传部要牵头组织强大的舆论宣传,要将“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作为文明创建活动评选的重要指标,并以此为主题组织文明单位创建、家规家训教育等活动。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局)负责农村“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专项整治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和情况收集等工作。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止和处理违反殡葬管理法规的人和事;指导乡镇和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县安监局要组织开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整治活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殡葬用地清理整治活动,依法查处乱埋乱葬乱占行为,为农村集中公益墓地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惩处利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县交警大队负责查纠婚丧用车、婚丧办理场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县环保局负责对婚丧事宜中燃放烟花爆竹、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次性餐具等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婚丧用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婚丧用品经营行为;加强对农村整酒人员的管理,对不符合健康要求和卫生标准的整酒人员一律责令停业;加强对农村各类酒宴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县城管大队负责对占道经营婚丧用品及婚丧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抛撒纸钱等有损市容行为的整治和查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牵头负责农村鼓乐队、腰鼓队、歌舞队等表演团队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县民宗局要加大对正常宗教活动的规范管理力度,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查处危害人身安全、伤风败俗、借机谋利的封建迷信活动。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每年要组织两次以上不办婚宴的大型集体婚礼。县工商联负责指导企业开展“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活动,提升企业文化品位。

上述职能部门要根据《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制订各自专项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报县委督查室。

    5.强化监督考核。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整治目标得到落实。县专治办要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每月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和点名通报批评。县委督查室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下半年重点督查内容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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