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21-1825961
  •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1-01
  • 公开日期:2021-11-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1年公安局重点工作任务
来源:公安局   2021-11-01 15:08
浏览量:1 | | | |

一、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实行县政府分线领导牵头负责制和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制。县政府分线领导对领办的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牵头抓总、积极作为、善于决策、勇于担当,全面完成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主职主责,建立协作机制,主动对接其他责任单位,带头推进工作高效高质落实;其他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行配合职责,服从主要责任单位的调度安排,确保工作推进顺利。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主要责任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充分协调其他责任单位,科学研究制订工作推进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四四表单”,简化优化工作流程,把工作目标、步骤、要求、措施定到人、定到岗、定到时。各项工作任务的主要责任单位要将实施方案和“四四表单”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备案。

三、加强调度协调。县政府分线领导要站在全局高度,对牵头负责的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协调,定时调度,确保推进有力有效。各主要责任单位要主动协调,其他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对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及时提请县政府领导协调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了政府绩效评估内容,严格实行跟踪督促检查、年终考核、奖优罚劣。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四表单”交办督办制度,不折不扣地完成县政府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诿扯皮或慵懒懈怠的、工作进度滞后的,要及时督促提醒、责令限期整改;对主观不作为,造成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依规依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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