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73H/2020-1146145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1-18
- 公开日期:2020-11-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工作规定
我县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中心已正式启用,收治中心设万庾卫生院。为有效解决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问题,规范收治场所管理,根据《湖南省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管理办法(试行)》(湘禁毒办〔2011〕7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 收治对象及范围
我局办理的行政案件中,患疾病(艾滋病和严重传染性疾病除外)、吞食异物以及残疾人等男性涉毒违法人员。
- 收治条件
涉毒违法人员被决定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但治安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不宜关押而拒收的。
- 收治审批程序
1、处罚决定相关法律文书;
2、监管场所不宜关押证明;
3、疾病诊断证明或入所体检证明;
4、与被收治人员家属协议书(一式三份);
5、华容县特殊人群收治审批表(一式二份)。
四、收治人员提外审
收治中心设有提讯室,但不能作为执法办案区域使用。因办案需要,需将被收治人员提外审的,由办案单位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将被收治人员提外审。
附:1.与被收治人员家属协议书
2.华容县特殊人群收治审批表
附件1
与被收治人员家属(亲属)收治协议
根据湘禁毒办〔2011〕79号《湖南省特殊人群涉毒人员收治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结合被收治人员 的实际情况,双方协议如下:
一、同意将特殊人群 送至华容县特殊人群收治中心治疗。
二、家属(亲属)愿意积极配合,协助收治中心,教育被收治人员在收治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认真反省涉毒违法犯罪行为,规劝其安心接受治疗。
三、被收治人员收治期间因病情严重恶化而需外出就医时,家属(亲属)愿根据收治中心要求,积极出面担保被收治人员外出医治。
四、被收治人员在收治期间死亡的,家属(亲属)不得聚众闹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稳妥处理善后事宜。违者,自愿接受处理。
办案机关公章 家属(亲属)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机关、一份交被收治人员家属(亲属),一份交华容县特殊人群收治中心。
附件2
华容县特殊人群收治审批表
被收治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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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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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类别(附医学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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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案 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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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治依据 |
收 治 期 限 |
办案人 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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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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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单位 意 见 |
所在乡镇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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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禁毒部门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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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收治工作领导小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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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二联,此联存档
收治民警:
收治时间: 年 月 日 时
华容县特殊人群收治审批表
被收治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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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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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类别(附医学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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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案 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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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治依据 |
收 治 期 限 |
办案人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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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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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单位 意 见 |
所在乡镇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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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禁毒部门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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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收治工作领导小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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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二联,此联入卷
收治民警:
收治时间: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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