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853831274/2018-1464058
  • 发布机构:县商务粮食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2-29
  • 公开日期:2018-12-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主体遴选方案
来源:商务粮食局   2018-12-29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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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主体遴选方案

为了顺利推进“优质粮油”行动示范县建设,根据《华容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经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华容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主体遴选方案》(以下简称《遴选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主体遴选的原则

1、信息公开的原则:利用华容县电视台、融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多种媒体和相关会议,宣传国家粮食局和省、市粮食局关于优质粮油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宣传华容县2018年《实施方案》和《遴选方案》,发动从事粮食生产、仓储、烘干、加工、营销的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粮食产业生产、服务主体对照遴选条件积极参与华容县“优质粮油工程”项目的申报。

2、扶优助强的原则:申报优质粮油工程的建设主体,要有较高的投资积极性、一定的产业基础和配套的投入资金并符合《遴选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当申报数量较多时,从同类申报单位中择优产生,扶持其进一步做大做强,当符合遴选条件的申报单位少于规定数量时,宁缺不滥。

3、公开公平的原则:遴选条件和遴选结果都通过媒体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被遴选的企业要向县商务粮食局出具配套资金承诺函并签订《2018年华容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

二、建设主体遴选的数量

按照《实施方案》遴选示范带动工程企业1家、产业体系提升工程企业联合体6-8家。

三、建设主体遴选的条件

1、示范企业:确定一家示范企业带动全县粮食主产区的好粮油行动;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公司设立3年以上,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优质稻生产示范基地及仓储、烘干、加工等基础设施,具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辐射能力(2017年10月-2018年9月实际加工大米3万吨以上);二是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优质粮油的市场开拓能力强,有销售渠道;三是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四是企业的总资产报酬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正常折旧,无涉税等违规违法行为;五是产品质量、科技创新、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对粮食产业链条能开展特色生产和营销;六是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七是企业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清晰,措施具体可行,带动作用明显,能够落实企业自筹资金;八、具有发展订单粮食面积4万亩的基础和能力。参与示范带动工程申报的企业,还可同时参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主体申报。

2、产业体系提升工程建设主体:全县遴选6-8家独立企业或者企业联合体作为产业体系提升工程的建设参与者(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可单独申报,其他以加工企业为主组成联合体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必须有2万亩订单面积以上,年加工能力4万吨(2017年10月-2018年9月实际加工大米1.5万吨以上),仓容5000吨以上,拥有注册商标及自有品牌,有明确的申报方案,措施具体可行,能落实自筹资金。联合体中必须有明确协议,界定成员单位各自目标任务、职责及利益联结,同时,各参与单位相应应具备以下条件。

(1)粮食收储企业:现有粮食仓储能力1万吨以上,年收购量不低于1万吨,且具有配套的清粮、通风、输送设施;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服务辐射范围应有3万吨以上粮食产量。

(2)粮食加工企业:具有年加工能力3万吨以上(实际加工大米1万吨以上),且具有相应的仓储设施;在服务辐射区与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建立了稳定的订单收购关系,履约率不低于30%。

(3)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流转面积不少于1000亩,社员不少于100户,现有粮食仓储容量不少于1000吨。

四、主要支持方向

㈠、示范企业

(1)为主打造区域公用品牌

(2)企业技术创新

(3)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完善

(4)产品线上线下销售

(5)优质粮油订单生产面积4万亩以上

(6)品牌的宣传以及参与好粮油产品的遴选和发布

㈡产业提升建设联合体

(1)优质粮油订单生产(种植面积达2万亩以上)

(2)参与区域公用品牌的打造

(3)粮食加工业产值及效益提升20%以上

五、建设主体遴选的程序

1、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申报:申报单位要在2019年1月8日—14日按照编制要求向县商务粮食局递交经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项目申报书》,随报的附件材料要逐一佐证遴选条件。

2、考察评审:2019年1月15日—1月16日由考察组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量化打分;1月17日,由专家组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并量化打分;1月18日进行现场评审,由申报企业法人代表现场答辩,由专家组量化打分。现场考察占20分,资料评审占50分,现场答辩占30分。

3、结果公示:1月21日—1月27日将遴选结果在华容电视台、县政府和县商务粮食局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确定发布:考察评审结果经县商务粮食局党组研究和县人民政府审定并报省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由县商务粮食局和县财政局联合行文发布。

华容县商务粮食局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华容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主体申报书》编制指南

《华容县优质粮油工程建设主体申报书》编制指南

一、企业(或者其他经营主体)概况

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企业荣誉(是否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申报项目

申报哪一类项目(服务哪一片区域),是单独申报还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的概况)

三、产业基础

土地流转或者服务(辐射)面积的情况;项目建设用地(或者农业设施用地)情况;企业现有仓储库容、烘干清粮、机械化生产等设施设备情况;企业近三年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四、建设方案

建设内容、投资设备、投资规模、资金预算、配套资金承诺、进度安排

五、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后能带来哪些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六、保障措施

落实项目建设的土地和资配套金、落实项目管理的责任人和运行的技术人员、落实项目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保证做到专款专用设立专账、保证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保证配合搞好绩效评估。

附件要求:

一、申报示范企业的要提供以下附件

1、农业产业化省、市级龙头企业证书(或文件)

2、企业营业执照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3、企业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书

4、产品注册商标证书

5、企业自有基地土地流转合同及订单合同

6、企业用地手续

7、企业仓储、加工、烘干能力证明资料(加工能力需提供2018年度加工用电票据及销售台账)

8、企业2018年财务报表(经审计)

9、企业配套资金承诺函

10、银行征信证明

11、企业不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险金、无涉税违规行为的证明资料

12、近两年内企业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证明资料

13、企业行业地位证明及其他荣誉

二、申报产业体系提升工程建设主体要提供以下附件

1、营业执照(含联合申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2、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概算

3、项目建设配套资金承诺函

4、粮食收购许可证、企业入统证明、协会会员及会费缴纳证明

5、仓储、收购、加工能力证明材料(加工量需提供2018年度企业用电票据及销售台账)

6、现有设备清单与照片

7、企业管理制度

8、订单合同(含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项目辐射面积证明材料)

9、项目用地手续(建设用地或者农业设施用地)

10、企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项目建设协议。

11、企业荣誉证明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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