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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1-31
  • 公开日期:2018-01-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闻网站   2018-01-3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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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岁末年初和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华容县委办公室、华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领导干部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华办发电[2018]11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以傅前洲局长为检查组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二级机构及各基层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范文明任办公室主任。

二、检查时间

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13日

三、检查内容

按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按班子成员联点基层的原则,以“五查五看”的要求,对全县范围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烟花爆竹、消防产品、汽车改拼装等产品质量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以及校车和车辆检测机构等单位和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内容为:

(一)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查:

1、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2、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完善情况,查看特种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单位资质及生产情况、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日常维修保养、设备运行记录、充装(检验)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检查商场、宾馆、医院等公共领域电梯维护保养落实情况。

4、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

5、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施、使用登记等是否完备和符合要求。

6、检查特种设备运营前后安全检查情况,验证检查记录。

7、现场检查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工作质量、设备安全状况,查看设备修理记录、应急招修记录、充装(检验)记录。

8、检查电梯使用标志张贴情况。

(二)烟花爆竹检查内容:

1、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液化气站是否有审批手续,证照是否齐全或过期,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

2、检查是否存采购、销售、储存和运输非法生产或以次充好的产品;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超量储存、不标准堆放;

3、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

4、检查生产经营条件、储存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条件;

5、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以及经营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消防产品检查内容:

1、检查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

2、检查消防产品是否有CCC国家强制认证标志。

3、检查是否有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四)车检机构检查内容:

1、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报告授权签字人、其他检验人员是否符合资质要求,人员技术档案是否完整、保存良好。

2、监测设备是否齐全,主要设备、计量检定是否合格,仪器设备标识是否清晰,是否建立设备档案。

3、是否有资格许可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是否超出检验范围,是否有倒卖、出租、出借资格证书情况。

4、是否执行国家强制标准进行检测,检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规定操作。

5、检验报告的编制、判定、签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五、工作要求

1、依照上级部门和本方案的要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进行检查(见附表1)。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

2、各乡镇所要按职能职责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点检查辖区内未经注册登记、非法使用的特种设备,非法经营、安全条件不合格的烟花鞭炮经营储存单位,非法改拼装机动车辆的单位,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整改,并及时上报县局。

3、相关股室要协助指导各基层所进行辖区内特种设备、烟花鞭炮、车辆改拼装的安全检查和巡查工作,并在检查结束后进行汇总,将检查情况于2018年2月28日前交检查小组办公室。

附表1:各分管负责人带队检查分工表

附表2: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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