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7328445919/2020-1706332
  • 发布机构:县食药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6-02
  • 公开日期:2020-06-0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机构
来源: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6-02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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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直属行政机构

1.市场规范管理办公室

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其他市场)经营秩序工作,依法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负责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违法违规案件。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组织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负责对各类市场进行专项治理。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办公室使用基层专项行政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为1正2副。 

2.公平交易管理办公室(加挂经济检查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指导、协调和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授权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进行监督并依据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委托开展调查。拟订打击防范传销和监督管理直销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中的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负责组织指导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会同相关科室查处经济案件。  

公平交易管理办公室(经济检查办公室)使用基层专项行政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为1正2副。

3.注册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审批。负责药品零售、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

组织实施企业登记注册法律法规。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办理县登记管辖范围的内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核发执照,办理股权出资登记。

注册管理办公室使用基层专项行政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为1正2副。

(二)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设置驻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17个.分别为章华城东、章华城西、章华城南、三封寺、万庾、北景港、治河渡、注滋口、操军、梅田湖、插旗、鲇鱼须、东山、团洲、新河、禹山、工业集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名称统一为“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X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以县管为主。田家湖生态新区不设市场监督管理所,其市场监管工作由章华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承担。

驻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及食品药品快速鉴别工作督查.受理和处置食品、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产品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查处有关违法违规案件。监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 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统计和报送工作。组织收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风险评估信息资料。承担辖区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处置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共62名,后勤服务编制11名.各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章华城东、章华城西、章华城南各增设副所长2名,操军、东山、注滋口增设副所长1名)。    

行政编制分配如下:章华城东6名。章华城南、章华城西各7名、东山4名,注进口、禹山操军、鲇鱼须、北景港、三封寺、万庾、治河渡、新河、插旗、团洲、梅田湖各3名。工业集中区2名。    

后勤服务编制章华城东、章华城西、章华城南、注滋口、东山、操军、鲇鱼须、北景港、三封寺、万庾、治河渡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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