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622/2023-2104760
  • 发布机构:县科技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8-16
  • 公开日期:2023-08-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3-08-16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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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国科办才〔2023〕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养科学思维,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引导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二)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作品及其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
2.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3.作品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4.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
5.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中文字幕;
6.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头名称应与申报名称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等制作信息。
(三)形式、格式要求。
1.作品形式为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2.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3.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
二、推荐方式
(一)地方、部门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管理部门,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推荐微视频不超过5部;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微视频不超过3部。
(二)社会征集。
为激励社会各界、广大公众参与科普微视频的创作、制作,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每个机构、每位公民可以自荐1部作品。
为激发广大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提升青少年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向青少年倾斜,鼓励青少年个人自荐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
三、投稿方式
(一)地方、部门推荐作品。
各地方、各部门推荐参赛的科普微视频,同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材料:
1.将推荐的微视频光盘、纸质版《2023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邮寄至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有限公司。
2.将视频文件、《2023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推荐表》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发至邮箱:kepuwsp@163.com。
(二)社会征集作品。
机构、个人自荐参赛的科普微视频,同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材料:
1.将自荐的微视频光盘、纸质版《2023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邮寄至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有限公司。
2.将视频文件、《2023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作品自荐表》的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发至邮箱:2720922592@qq.com。如需在线传送,请联系qq:2720922592。
(三)注意事项。
1.作品推荐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2.各地方各部门推荐的微视频作品中,须由第一作者提交(限1部);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须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限1部)。
3.自荐机构应为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机构(限1部);多个机构参与制作的,须由第一制作机构自荐(限1部)。
4.自荐个人须为科普微视频作品原创者(限1部);多人参与制作的科普微视频作品,须由第一制作人自荐(限1部)。
5.作品只能选择地方、部门推荐或社会征集自荐其中一种方式参加评选。若发现多头推荐,将取消评选资格。
6.大赛主办方拥有对所投稿作品的播放权。
四、评选办法
地方、部门推荐作品与社会征集作品分别进行评选。
参赛作品经形式审查后,在中国科普网、中国科普博览、人民视频等媒体平台上进行展播,由公众对参选作品进行投票,产生公众评选结果。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将组织评议专家进行评议,结合公众评选结果产生最终结果。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 王菲菲
010-58884241
材料接收: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有限公司 邹宁
010-58882950转分机8008、18910962919
邮箱:kepuwsp@163.com、2720922592@qq.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2段2层
邮政编码: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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