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5-1145564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5-18
  • 公开日期:2015-05-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司法局2015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来源:司法局   2015-05-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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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县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务公开办有关部署和《2015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作用。    

  • 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夏金华任组长,分管领导陈勇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处、中心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股室、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是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明确政务公开政府服务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确定局网管郝玉华为具体负责人,落实政务公开网络维护及日常各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对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予以足额保障。(责任单位:财务室)    

  • 围绕群众需求狠抓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基础台帐。完善规范性文件送审制度、内部管理规范审核把关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的出台程序严谨、合法有效。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后评价、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规定。加强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在网上公开行政权力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等。(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股)    

二是积极推进办事公开。积极推进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单位办事公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单位财务、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内部事务公开。(责任单位:财务室、人事股、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是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创建活动。明确创建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丰富政务公开形式,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提速提效,提高服务对象满意率。(责任单位:办公室、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    

  • 围绕业务职能,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要求    

一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例外”的要求,全面公开我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以及调整、变动等情况;及时公开依法行政状况,包括制定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等,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股)    

二是完善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建立信息公开投诉处理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政务公开投诉。建立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实行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反馈回应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是建立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和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 坚持创新推进,拓展政务公开方式    

一是加强县司法局部门网站建设。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继续加强对工作动态、基层司法、依法治县、人事任免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逐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领域。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的原则,大力提高信息透明度。(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方式创新。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强化政务公开。加强法律服务诚信信息公开。推进新媒体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股)    

三是完善社会公开渠道。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及政务信息等内容。(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 强化监督,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体系。把推行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廉政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    

二是完善群众利益诉求机制。规范调查投诉举报事项,明确专人负责网上投诉事项的办理工作,对12345热线及局长信箱来电来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三是加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和学习培训等形式,加大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司法行政便民服务宣传、加大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宣传、加大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宣传。(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股、基层股)    

四是及时报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动态信息。明确专人报送季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积极报送工作动态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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