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5-1145528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4-30
  • 公开日期:2015-04-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转发《2015年全省公证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司法局   2015-04-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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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岳阳市司法局


 

关于转发《2015年全省公证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公证处:

现将《2015年全省公证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2015年全省公证工作要点

 

 

 

 

              岳阳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

                           2015年4月28日


 

2015年全省公证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公证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司发〔2014〕12号),以提升公证质量、强化公信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为总要求和总抓手,坚持规范执业,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着力推进公证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为法治湖南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

1、继续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体要求和司法部有关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各地要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完善公证机构管理运行机制,做好公证工作改革的调研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依法确立独立法人地位。符合条件的事业体制公证处,鼓励实行自收自支的运行模式,力争年内有所突破。

二、积极建设完备的公证法律服务体系

2、进一步健全公证法律服务网络。加快解决欠发达地区公证资源不足问题,推进公证资源合理分布、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县域公证处建设,积极推动公证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覆盖城乡的公证工作体系。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考试、考核任职、开展公证行业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投身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努力实现公证法律服务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

3、进一步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引导广大公证员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 认真做好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领域公证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乡村(社区)公证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政府公证法律顾问工作,加大对创新创业者的法律扶持力度,为创新企业的内部管理、商业谈判、合同审查等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增强公证工作辐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创新型企业的服务能力。

4、加快建立健全公证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公证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服务制度,加强便民利民服务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试点建设,不断提升公证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积极加强公证规范化与行业管理建设

5、今年是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收尾之年,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公证机构要加紧按照《湖南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落实活动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成效。年底,省厅要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6、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实际绩效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好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工作,切实做好全省2014年度公证机构及公证员考核工作。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继续认真做好公证机构行政审核、备案及公证员任免职审核、报请、备案等工作。

8、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点的设立。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规范办证点设立的有关文件要求,规范行业秩序,严肃执业纪律,杜绝未经审核、备案私自设立办证点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证行业的良好秩序。

9、积极抓好公证信息平台建设。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招投标前后,积极协调完成公证办证软件的研发使用,争取今年内在全省公证处使用。

10、切实加强公证协会作用。加大对公证业务的指导力度和行业监管力度,发挥好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智囊团作用,调动行业自律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1、做好公证协会日常事务性工作。继续做好涉台公证书副本的寄送、查证、验证工作,维护两岸同胞的正当权益;继续做好公证赔偿基金和公证协会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严格水印纸的管理和发放,保证公证专用纸的安全使用。

四、积极强化公证队伍建设

12、切实搞好公证业务培训。省厅在5月份对全省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集中培训。各市州司法局和公证处也要健全培训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公证人员业务素质,保证每人全年40学时的业务培训时间。

13、大力加强廉洁执业教育。不断加强执业纪律教育,引导全体公证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恪尽职业操守,强化服务意识,廉洁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证队伍廉洁公正执业。

14、抓好公证公信力教育。不断加强公证机构和公证队伍的信用建设,坚持以诚信为目标,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量。提倡公平竞争,同业互助,共谋发展,自觉维护执业纪律、行业荣誉,共同塑造行业良好形象。

五、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

15、充分发挥省公证协会质量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公证机构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切实落实质量监管制度,不断加强公证质量监管的力度,强化公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公证质量自查(含季查)、巡查、交叉检查和抽查工作多管齐下,分步推进,有序衔接。对公证质量事故坚持“零容忍”,强化风险控制,强化公证质量检查结果的运用,通报全省,督促整改,追踪问效,同时将检查结果与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挂钩。

   16、加大监管、督查和惩戒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公证执业行为。坚持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通报制度,做到“依法处理、有错必纠、严格问责”。健全执业监管机制,规范执业行为。针对公证行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突出问题,坚决予以纠正查处,切实维护公证行业的信誉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7、形成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利用公证信息平台建设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形成公证管理部门、公证处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群众的信息链接,实现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结合。

18、形成督查和奖惩工作机制。按照层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科学评价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的工作实绩,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机制,督促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和措施,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六、积极做好公证宣传工作

19、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加大公证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深入宣传《公证法》,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公证,扩大公证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提升我省公证行业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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