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8-1429877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0-22
  • 公开日期:2018-10-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华容县长江岸线综合整治涉法问题调研
来源:司法局   2018-10-22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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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长江岸线位于长江右岸,上游起于塔市驿五码口,下游止于洪山头洪水港,全长37.72公里,地理座标为东径112°47′18″—113°01′28″,北纬290°37′30″—29°48′11″,东、北与湖北省监利县隔长江相望,西与湖北省石首市相连,南与湖南省君山区毗邻,区域总面积15007.9公顷。占华容县总面积9.1%。

一、华容辖区长江岸线现状

1、水文:华容县长江水域包括现有长江河道和长江故道两大块,以及沿岸的繁蓬湖等库塘。现有长江河道干流长32.7千米;南岸大堤东至君山区防洪界碑,西至湖北省石首市五码口防洪界碑,全长37千米,北岸大堤仅限于集成垸区域,长度为5千米;集成垸长江故道长31.2千米。区域内通航河道仅为长江航道,长32.7千米,生长着我国大陆常见的淡水鱼类;长江故道2015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湖南华容集成长江故道省级自然保护区,目前保护区内有江豚数为14头。

2、土壤:根据普查,华容县长江区域土壤共划分为4个土类,其中水稻土壤57.6%,潮土24.7%,红壤土17.6%,菜园土0.1%,土地深厚、肥沃,质地适中,适宜于稻、棉、麻、桑类等作物种植。

3、植被:华容长江岸线由于长期人工干预,形成了以芦苇、杨树、南荻、蒿草为主要类型的现有植被群,植被面积15007.9公顷,占华容县总面积的9.1%。其中,农田面积7172.8公顷,占区域面积47.79%,水域面积4520.8公顷,占区域面积30.12%,林地面积2818.6公顷,占区域面积18.78%。

4、管理机构:华容县成立了专门的湿地保护局,对长江岸线湿地进行保护。长江岸线江洲湖滩面积11万亩,其中芦苇面积32000亩,全部实行租赁经营。区域内集成垸由于1998年溃垸,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省的决定,迁移了垸内全部居民,并成立了小集成垸洪泛区管理委员会,对该垸进行生态湿地保护。目前国家规划已划定红线,垸内已有开发商20家,主要从事杨树种植及牲畜养殖。

5、港口码头:目前,华容县长江段共有码头16家,其中:交通运输部许可1家(岳阳港华容港区塔市驿长江作业区一期工程),临时岸线许可1家(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公司塔市驿深水码头),历史原因形成的无证老旧码头沙石堆场14家。渡口四道,取水口1处。

6、矿山:目前,华容县长江岸线区域范围内存在12家矿石开采集业和28家矿石加工企业。县人民政府已成立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指挥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7、工业:华容县已在长江岸线成立了洪山头工业园,目前已完成洪山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的规划、地形测量、地勘、设计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8、岸线现状:华容县长江岸线外洲,由于历史原因,通过水利管理部门以15份承包合同分别向15名承包人发包进行杨树种植。大堤内禁脚范围大部分居民建筑及生产用地均未按照《防洪法》关于界线的确定进行生产与安居。

二、长江岸线保护所涉及的法制保障问题

1、出台长江岸线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华容长江岸线生态保护问题,涉及部门多,管理难度大,部门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亟待出台长江岸线环境保护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成立专门机构,协调各部门联合执法。

2、长江大堤外洲意杨种植承包经营合同的终止与解除。大部分种植户与水利部门已签订合同,取得了承包经营权。为加强大堤区域环境保护需逐步收回已发包大堤外洲的承包经营权,逐年淘汰意杨种植,改种与防洪及景观相一致的树种。

3、小集成垸租赁合同的清理与解除。对小集成垸内所签订的20多个《租赁合同》重新清理,实行岸线、堤防、滩涂、外洲规范性管理,实行宜林则林,宜种则种,宜养则养,不搞大开发,按照环保要求全面复绿。自然保护区芦苇场40套房屋须拆除,涉及补偿安置问题。

4、岸线区域矿石开采企业的整治。岸线区域内有多家矿石开采企业,有办理了合法证照的,也有违规开采的。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行政手段依法关停,确保矿区复绿水平全面提升,通过复绿使矿山周边企业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5、非法码头和违法建设的拆除。长江岸线非法码头和违法建设通过做工作绝大部分已自愿拆除,极少数不愿拆除的,须通过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拆除,但程序复杂且需要较长时间,与上级要求限期拆除的时间存在矛盾,怎样落实上级交办的任务同时又依法拆除是个问题。

6、长江岸线区域渔民的转产和安置。长江岸线渔民世代以捕鱼为生,甚至存在非法捕捞长江水产资源的问题。要加强《渔业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快保护区渔民转产步伐,解决渔民生产生活出路,逐步引导渔民上岸。要加强与保护区周边省市的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

7、长江岸线区域新进企业的行政许可。为防止垃圾企业对长江形成新的环境污染,相关行政部门要从源头上把关,防止污染企业入驻长江岸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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