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14-1145492
  • 发布机构: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3-12
  • 公开日期:2014-03-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司法局会议制度
来源:司法局   2014-03-12 00:00
浏览量:1 | | | |

 

 

(一)党组会议

1、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合并召开。

2、会议时间:每周一召开一次,有工作需要可适时举行,由局长决定。

3、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

    4、与会人员:全体党组成员。

5、会议内容:研究全局性的工作和重要专题性事项。

(二)股室会议

1、会议时间:每月月初召开一次,有工作需要可适时举行,由局长决定。

2、与会人员:全体班子成员及股、室、处、所负责人。

3、会议内容:各股、室、处、所汇报本月工作情况,规划下月工作安排。

4、根据工作需要,股室会议可扩大为全体机关干部参加。

(三)司法所长会议

1、会议时间:每一个月月底举行一次,有工作需要可适时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与会人员:各乡镇司法所长

3、会议由局长和分管负责人召集。根据会议需要,其他负责人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也可一起参加。

4、会议内容:汇报本月工作;部署安排下月工作;交流工作经验;探讨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业务培训。

(四)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须准时参加会议,并做好相关会议准备。

2、与会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应提前一天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3、开会迟到的,班子成员每次罚款100元;股所长每次罚款50元;一般干部每次罚款30元。当场收缴到位。党组会议由纪检书记进行收缴,其它会议由监察主任进行收缴,罚款交局财务室,用于局共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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