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93X/2023-1823253
  •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8-01
  • 公开日期:2023-08-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司法局及内设机构职能
来源:司法局   2023-08-0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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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司法局及内设机构职能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县直各部门上报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和解释工作;承办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承办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和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县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承担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进任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侨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司法局下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及公文的把关、审核和印制;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车辆的管理;负责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宣传、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负责装备财务保障工作。

(二)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股。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部门、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报送备案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县政府及工作部门、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协调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的建立和管理;承办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合同、协议、备忘录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参与政府重大合同纠纷的处理;指导县政府有关合同法律事务;承办县政府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三)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向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办理工作;承办或指导承办县政府复议答复案件;组织办理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的答复举证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县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全县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承办本局的行政应诉工作。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等、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规章项目建议的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协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六)社区矫正管理股。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指导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司法  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工作;指导各行业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负责全县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初审和律师执业申请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初审工作。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开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全县开展法治实践主题教育活动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化全县法治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媒体法治宣传编撰工作;负责局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担法治政府考核工作;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日常工作。

(九)法律援助股。承担全县法律援助指导、管理、监督、审核及援助经费发放工作;制定全县法律援助规划、完善全县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承担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责;解答公民有关法律咨询,受理审查、指派法律援助案件;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指导、管理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援助任务

(十)政工室,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统一战线、工会、老干、妇联、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制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规划、年度计划、意见建议;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织活动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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