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5765721591/2023-2108234
- 发布机构:县统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8-12
- 公开日期:2024-08-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市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负责民情民意调查工作。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民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实、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部门、各乡镇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与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党建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党建、人事、工会、财务、党风廉政建设、综治、信访、老干、档案、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督促检查局各项规章制度、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事项的落实情况;起草各类文字材料,统筹做好各类会议及后勤接待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工作;牵头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社会信息体系建设工作、统计普法培训;负责局机关保密、培训等工作。
(三)综合核算股。负责全县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状况的监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分析建议;负责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城乡区域划分;组织《统计年鉴》、《华容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对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承担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县域经济考核和高质量发展预警监测和建议,协助制定有关目标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社会经济发展调研,定期提供综合统计分析报告;组织开展各类共性创建工作评价数据上报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各项基本统计数据,并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企业商贸股。承担全县工业、能源、科技、贸易业、服务业、文化产业、规下工业等统计调查;负责工业品价格、采购经理、小微跟踪等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本专业的调查统计数据,并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办和指导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四上”企业申报等工作;组织开展本专业各项调研,定期提供本专业统计分析报告。
(五)城乡社会股。承担全县农林牧渔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工资、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并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办联网直报组织协调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本专业各项调研,定期提供本专业统计分析报告。
设一个独立副科级事业单位:
县统计调查事务中心:本中心的职责职能按华容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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