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6382214E/2009-1293288 发布机构: 教体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09-03-19 公开日期: 2009-03-1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华容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本站原创日期:2009-03-19 00:00
字体: 【 浏览量:1

 

 

 

 

华教函[2009]27

 

关于印发《华容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县直有关学校:

《华容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具体实施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00九年三月十六日
华容县教育局

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具体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步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减轻教育系统的负担,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与教育大局稳定,巩固我县“两基”成果,全面加快建设教育强县步伐。

二、工作目标

2008年,我县组织财政、教育、审计、纪监等相关部门,开展了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经省化债办审计认定,截止 2008229全县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总额为6111万元,其中教育负债4899万元,乡村两级负债1212万元。2008年省级下拨化债启动资金3635万元,其中教育2841万元,乡村两级678万元,国有农场26万元,其他90万元。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必须于 2009930前全面完成“普九”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同时建立健全制止发生农村义务教育新债的稳定机制。

三、基本原则

1、以县为主的原则。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政府担当化解“普九”债务的主体责任,省市承担指导、监督责任和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

2、依法依规的原则。在农村“普九”债务的化解中,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3、公开公平的原则。债务的剥离和偿还情况,要全面公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拟偿还的债务信息要在债务人所在单位、学校、乡镇、村场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债务要及时办结。对群众反映有异议的债务应停止支付,尽快调查核实,并公开调查和处理结果。

4、优先化解的原则。即优先偿还对教师、学生家长和工程队的欠债;优先偿还因病致贫、遭受灾害的农村债权人的债务;优先偿还债务本金。

5、先化后补的原则。省财政对已化解“普九”债务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并按照各地化债进度预安排;市财政对已化解“普九”债务的地方实行以奖代补。未在规定期限内化解相应债务或者发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已拨付的补助资金省财政相应扣回,市财政不安排奖励资金。

四、工作步骤

全县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工作,分为6个步骤进行。

1、宣传发动。县教育局于20093月上旬制定详实的“普九”债务化解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对基层学校债务状况进行调研。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组织相关人员对上级化债政策进行学习研究,切实提高对“普九”债务化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进一步核实审定( 2009317 200941)。①成立专门的核查审定班子。按照局机关干部办联系点安排,组成由局长室牵头,机关干部、学校校长、后勤副校长为成员的债务审定核查工作小组。②开展自清自查。 317召开教育系统偿债动员及培训会议,会后各单位进行三天的自清自查( 31820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帐目和报表(截止日期为2009年元月31日),按要求填写《华容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债权人分类表》、《华容县教育局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确认表》、《2009年元月底与省化债办锁定一致的债权人基本情况》(见附件一)。③核实审定。自清自查后( 32324日),机关干部按照“普九”债务化解责任表安排对各乡镇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债务核查以学校自清自查帐目、报表为依据,核实方式以查看账面、报表、原始凭证等资料及调查走访为主。④公示督查。学校向教育局出具偿债申请,由核查小组审定后,经局办点领导、学校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教育局公布举报电话:422058242306204230759。各单位公示后,由教育局再次组织专门的督查组,对公示情况进行复核。核查过程由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3、债务剥离。经省级锁定后的“普九”债务要从原债务单位剥离出来,受政府指令或委托,教育系统的债务剥离到县教育局,由学校填写《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剥离申请批复表》(附件二表1),报县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办公室审核;县化债办审核并签署批复意见后,债务承接单位与原债务单位签定债务剥离协议(附件二表2),并经债务转出单位(原债务单位)、债务承接单位、债权人、监察部门四方签章确认。

4、多途径消化债务。各学校在搞好债务剥离后,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多渠道压减债务。根据湘农改办[2008]16号和湘农改办[2008]24号的文件规定,在县化债办的组织下,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对债务偿还方式进行协商,可通过鼓励债权人自愿核销、债权债务相互冲抵、财政直接支付和其他方式(清息降息、盘活固定资产、社会捐助等)核销债务,并签订《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协议书》(附件二表4)。

5、资金拨付。根据县政府确定的转移支付资金化债控制数,全年分二次拨付化债资金,上半年拨付比例为60%,下半年拨付比例为40%。一是建立债务台账。债务转出单位要妥善保管原始债务资料,债务承接单位要建立农村“普九”债务专账,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同时建立普九债务台账(附件二表3)。二是加强专项管理。建立债务化解特设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偿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三是有序偿还债务。教育系统债权人持有效证件及账户,向县化债办提出书面偿债申请,提交《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债权人资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表5),县化债办审查核实债权人资格及其申请偿债金额,县财政局负责人签署同意支付意见后,由县财政将化债资金直接拨付偿还给债权人。每偿还一个债权人的债务,注销一个欠债号码,并将销号情况在“普九”债务台账和债务监管系统中逐笔登记,确保债务偿还工作有据可查。拨付过程由核查工作小组人员参与监督。

6、检查验收( 2009101 1230)。由县审计、财政、纪监等部门联合对债务化解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债务偿还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化债资金有效落实到位,顺利完成省市专项督查。

五、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县教育局成立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工作领导小组,黎华平任组长,汪跃进、肖新文、陈金鳌任副组长,王家涛、刘克祥、吴素梅为成员。层层落实责任,县教育局与办点干部、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定责任状,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化债专门班子,安排专人负责。继续实行机关干部包片负责制度,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化债第一责任人,对化债工作负总责,后勤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

2、强化偿债政策宣传。要高度重视化债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政策宣传,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统一到中央、省、市决策上来,使他们正确掌握化债政策,熟悉化债程序,严格落实各项化债政策。要突出重点,通过各种方式,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政策宣传到乡村,宣传到学校。要坚决防范和制止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教学秩序和教育大局的稳定。

3、强化纪律要求。坚持“两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虚报偿债金额骗取奖补资金,严禁截留挪用奖补资金。要恪守“四个不准”的要求,即不准借新债还旧债,不准挤占挪用其他必保的专项资金,不准削减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正常投入,不准向农民、学生家长和教职工摊派。按照化债考评办法,建立健全化债工作监督考核机制,逐级考核验收,确保化债工作收到实效。机关干部必须本着求真务实、严谨客观的态度,严肃认真组织债务核查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散漫马虎、瞒天过海,凡工作出现漏洞导致重大失误的机关干部,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有关规定处理。县教育局加强对“普九”化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实行考核兑现,奖优罚劣,对于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截留挪用、产生新债、出现群访事件等违纪违规行为,除扣减省市全部奖补资金外,学校主要负责人一律就地免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立案调查,依照程序交司法部门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一:

1、华容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债权人分类表

2、华容县教育局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确认表、台帐

32009年元月底与省化债办锁定一致的债权人基本情况

4华容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截止 2008229债权人分类表

5华容县教育局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截止 2008229确认表/台帐

附件二:

1、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剥离申请批复表

2、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剥离协议书

湖南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确认剥离表

3、湖南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台账

4、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协议书

5湖南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债权人资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三:

华容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责任人

 

        00九年三月十六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