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3-2129217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10
  • 公开日期:2023-10-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传罚[2023]010号)易康诊所未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案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来源:卫生健康局   2023-10-10 10:24
浏览量:1 | |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相对人

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及金额

公示日期

华卫传罚[2023]010

 

2023/10/8

易晓斌

未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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