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3-2061909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4-24
  • 公开日期:2023-04-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2023年华容县法定传染病报告 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卫生健康局   2023-04-24 10:21
浏览量:1 | | | |

华卫函〔202313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2023年华容县法定传染病报告

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疾控股、基妇股:

现将《2023年华容县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0日

 

 

 

 

2023年华容县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

现状调查工作方案

 

2023年全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工作现状,了解各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全法定传染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的

(一)掌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评估全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

(二)评价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传染病诊断、报告与管理履职、制度落实等情况。

(三)总结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进一步提升全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提供参考。

二、调查对象和样本量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包括二级及以上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局疾控股、基妇股负责现场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疾控中心在第一、第三季度分别抽取50%医疗机构进行调查(两个季度不重复抽样),在第二、第四季度分别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半年和年终考核进行全覆盖调查,调查情况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管理项目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病例抽样方法与样本量

调查的病种应覆盖本地区主要流行的传染病,原则上应包括本县法定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病种总数的70%及以上。病例抽查时间范围应涉及2023年度的四个季度,如对2、5、8、11月等4个月份的门诊、住院部的全部诊疗登记病例进行调查。如调查所有诊疗记录后仍未能满足病种覆盖要求的,则可从相邻月份中进行补充,直到达到相应要求。

三、调查内容

(一)传染病报告管理现状

调查院内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验科室登记、影像科室登记项目设置和填写情况;调查院内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调查院内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报告管理知识培训情况;调查网络直报专职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调查医疗电子病历系统中传染病报告管理功能建设情况;调查网络直报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填写附表1。

(二)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

主要采用定量调查方法,通过查阅原始诊疗登记,抽查、复印传染病报告卡,抄录病例相关信息,填写附表2。获取法定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报告卡填写完整率、报告卡填写准确率、报告卡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报告卡有效证件号填写完整率指标,计算方法参照《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调查方案(2017版)》执行。法定传染病病例具体抽样方法如下:

对医疗机构本年度截至调查当月所诊断登记的全部法定传染病进行抽样调查。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家随机抽查50例法定传染病病例;一级或未分级医疗机构每家随机抽查5例法定传染病病例,病例数不足5例时,则调查全部病例。

四、调查组人员组成

现场调查工作由局疾控股、基妇股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协调,调查组成员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详见附表3。

五、其它事项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认真对照调查内容开展自查整改,积极配合完成现场调查工作。

(二)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季度开展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和管理现状现场调查工作,对现场调查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综合评价全县各单位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并通报季度调查结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