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0-1771095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0-16
  • 公开日期:2020-10-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重申干部职工外出和参加系统会议活动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0-10-16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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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卫发〔202074

 

 

关于重申干部职工外出和参加系统会议活动

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近段来,部分干部职工违反县委政府和局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会议考勤制度及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不假外出、无故缺席会议或擅自派人代会,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秩序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经研究同意,现就干部职工参加会议活动、外出请销假等纪律要求再次重申如下:

一、局机关班子成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民医院、协会除外)主要负责人离开华容县境(含出差、开会、联系工作、参加活动、学习、出境等公务活动及休假等,下同),除按干部级管理原则向县委组织部报备外,另需提前2天向局主要负责人请示或报告。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也要及时履行请示或报告手续。

二、各乡镇卫生院长离开华容县境1天以上的,须提前2天书面请示局主要负责人,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也要及时请示。

三、局机关一般干部职工请假未超过1天的由股室负责人批假;一般干部职工(含股室负责人)请假在2天以内的,由分线负责人批假;干部职工请假在2天以上由主要负责人批假。所有请假须说明理由,去向及联系办法,按请假权限批准告之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外出。

防汛、抗灾、疫病暴发流行等工作紧张时期,在人员一般不准请假。确因情况特殊,亦应严格按组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四、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示、报告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外出期间如行程有变化,应及时补充请示或报告)、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

上述请示或报告事项,均须出示书面报告,并向局办公室报备。

五、各乡镇卫生院长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参加系统重要会议活动,不准无故缺席和派人代会。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须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六、干部职工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请假手续不规范或延期不补充请示报告的,视同未请假。干部职工不假外出,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活动的,将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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