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20-1666876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2-13
  • 公开日期:2020-02-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救治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20-02-13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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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卫发〔202016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医疗救治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诊治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临床识别意识,推进防控关口前移。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医务人员接诊无症状感染者的风险管理,对所有接诊患者严格进行预检分诊,首先进行新冠肺炎疑似排除后,再转下一步医疗流程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在收治住院病人前,将肺部CT检查作为常规筛查,排除新冠肺炎疑似后再收治入院;各单位接诊过程中发现新冠肺炎病人相关诊断问题时,要加强内学科和医院与医院之间沟通协作,及时组织多学科专家联合会诊,形成专家会诊意见,有效指导临床诊疗工作下发之日起,各单位要对所有在院病人全面开展肺部CT影像学排查,尤其是肾病透析、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和基础性疾病较多患者要作为重点排查对象;要进一步充实预检分诊力量,提高预检分诊能力,指派专业能力突出和经验丰富的感染性疾病科或相关专业的医师承担预检分诊任务

二、进一步规范门急诊管理,强化医院感染防控。一是要进一步优化就诊流程,切实做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和普通门诊管理;对预检分诊检出的发热患者,应当立即配发口罩予以防护,进一步详细追问流行病学史(或外出务工史),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要强化科普宣传、减少公众恐慌,引导患者及时有序就医。严禁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接诊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呼吸道症状或消化道症状的病人。二是要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筛查、检测、隔离、治疗、报告等工作,务必做到有疑必检、应检必检、应报必报、应治必治。三是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等要求,进一步强化院感管理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特别是重点科室、重点岗位环节(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检验科室、隔离病室等)要引起高度警惕,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加强防护管理,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严密防控医务人员感染和院内交叉感染。

三、进一步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合理有序开放门诊。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救治和防控工作方案,并根据各阶段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各医疗单位原则上应于即日起开放门诊,满足群众正常就医需求。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急需优先、分类对待、逐步推进”的原则,合理、有序开放各专科门诊。

四、进一步强化防控知识培训,确保培训全员到位。各医疗机构要立即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全员培训到位、考核合格。培训至少应涵盖《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等内容,重点要强化对院感防控、个人防护、疫情报告等核心内容的培训力度,鼓励采取内网发布、印发手册、网上考核、微信学习等形式开展培训考核工作,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五、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技术应用,推动实施分级诊疗。医疗单位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网上预约挂号、专家线上咨询、远程会诊和“互联网+医疗”等服务,有效减少医疗机构人员聚集。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充分利用分级诊疗和医联体的作用,积极引导慢病患者就近就医,进一步做好慢病管理工作。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医疗工作。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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