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4628065XB/2019-1622466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5-10
- 公开日期:2019-05-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卫发〔2019〕28号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华容县卫生健康系统迎接国家
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华容县卫健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落实到位。
华容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9日
华容县卫生健康系统
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
为确保顺利过关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做好国家爱卫会和省爱卫会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县城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华容县2019年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坚持重点突破、全面达标的原则,全力完成卫生健康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的复查。
二、组织机构
复审迎检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县卫生健康局成立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付春林任组长,毛翔、谢四明、王芳、李清波、刘新民、黄良炎、袁政文、胡宏良、李建中任副组长,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爱卫办。局负责人按照分工负责督导相关医疗单位爱卫迎检工作,刘新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卫健系统内复审迎检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6个项目工作督导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督导组
组 长:刘新民
副组长:毛友元
成 员:刘水源 毛贻凌 黄娟红
工作职责:负责检查督导县直医院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达标;负责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资料收集、整理;负责迎检期间信息联络和路线安排。
2.健康教育工作督导组
组 长:黄良炎
副组长:姚松文
成 员:杨 兴 谭丽君
工作职责:负责检查督导县直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达标;负责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收集、整理,效果监测;负责迎检期间相关工作信息联络和路线安排。
3. 公共场所“五小”门店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督导组
组 长:王 芳
副组长:熊金伟
成 员:丁 亮 杨红兵
工作职责:负责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迎检达标及无证“五小门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小沐浴店)整治工作及迎检期间相关工作检查信息交流与检查路线安排。督促指导城区生活饮用水卫生迎检工作;负责督导市政供水、自备供水以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单位迎检达标;负责收集、整理迎检期所有信息和复查路线安排。
4. 病媒生物防控督导组
组 长:刘新民
副组长:陈 伟
成 员:刘水源 程 燕 刘梅英
工作职责:负责检查督导县直医院除四害工作达标;负责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除四害工作资料收集、整理,效果监测;负责迎检期间相关工作信息联络和路线安排。
5.疾病防控与健康促进活动工作督导组
组 长:袁政文
副组长:蔡建湘
成 员:周建辉 王 华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指导县直医院传染病防治、疾控机构建设、儿童免疫规划、慢病防控等迎检工作;负责督导县疾控中心单位迎检达标;负责收集、整理迎检期间相关工作所有信息和复查路线安排。负责慢性病防治知识人群知晓率、慢性病高危人群管理率、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人群吸烟率明显降低;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明显提高;居民保持中等以上强度运动的比例、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大幅度提高。
6.民营医院复审迎检工作督导组
组 长:李建中
副组长:邓自勉
成 员:肖 伟 周樱花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指导县城区民营医院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各项工作,负责迎检期间相关工作信息联络和路线安排。
三、实施步骤
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1-5月上中旬,宣传发动、自查整改阶段。召开县直卫健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动员动员大会,系统内各单位对照《华容县卫生健康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落实职责,制订方案,对照标准找差距,认真整改,加强资料收集整理,确保复审迎检工作质量。
第二阶段:2019年5月中下旬,全面达标阶段。各单位对照检查标准逐项逐条抓落实,所检项目基本达到迎检要求。
第三阶段:2019年5-12月,长效管理阶段。
省爱卫会明查结束后,启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高现有的创建成果,并做好通过国家暗访所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今年,县委、县政府所明确的工作目标是确保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顺利过关。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成立相应的迎检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并要求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要全面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创建工作的实施,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各项迎检任务。
(二)熟悉标准,落实责任。今年的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按照全国爱卫会的统一安排,分省级明查和国家级暗访。省级明查除了检查与卫生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医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防控、公共场所卫生及饮水卫生与二次供水等现场外,还要检查各单位的爱卫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除四害、健康教育以及单位门前街道责任地段卫生管理等资料内容。因此,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认真组织学习,对照标准找差距查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并将各项指标定岗、定人、定期落实到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项项抓落实。对工作不落实导致迎检扣分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
(三)专项整治,突出重点。“五小” (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小沐浴店)场所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防控达标是今年复审迎检工作的重中之重,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要牵头组织“五小”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行动,局健教所要牵头组织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专项整治行动,局爱卫办要牵头组织病媒生物防控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这三个重点项目在迎检中不拖后腿。对达不到标准,又拒绝整改的要采取联合执法,促进工作达标。同时要加强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抓好二次供水消毒管理。
(四)督导检查,常抓不懈。县卫健局迎检领导小组的六个项目工作督导组和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联点督查人员,将根据本方案工作步骤和工作任务进行轮回督导检查,检查情况报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调度和讲评,对行动迟缓,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力度大,责任落实好、指标任务完成较快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彰。
附件:华容县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华容县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
责任单位 |
工作任务与要求 |
责任人 |
局机关 人民医院 中医院 妇幼保健院 疾控中心 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章华镇卫生院 各民营医院 (公共部分) 局机关 人民医院 中医院 妇幼保健院 疾控中心 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章华镇卫生院 各民营医院 (公共部分) 局机关 人民医院 中医院 妇幼保健院 疾控中心 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章华镇卫生院 各民营医院 (公共部分) |
1、健全单位爱卫组织,结合行业特点制订切合实际的各项卫生规章制度,落实爱卫工作经费,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 2、按华创指发〔2019〕2号关于印发《华容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资料建档清单》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创卫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落实单位环境卫生管理与责任制度,卫生状况良好,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应规范设置,定期保洁和维护。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路面、绿地、院落等外部环境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建筑,环境整洁。公共厕所达到三类或三类以上标准,厕所内清洁卫生,无蝇无蛆,基本无异臭味。 4、单位道路硬化平坦,整洁卫生,无违章搭建、占设摊,无乱堆乱停。绿化植物应定期养护,无明显病虫害,无死树,无种植农作物、违章搭建等毁坏、侵占绿化用地现象。楼道整洁,无乱堆杂物,无牛皮癣、门窗无破损。 5、规范设置单位公共设施。公共设施合理布局,整洁完好。坐椅(具)、邮箱、报栏、电线杆、变电箱等设施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各类架设管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的有关规定,不得乱拉乱设。 6、单位严禁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办公及居住场所不得利用居住建筑从事经营加工活动。居民饲养宠物不得污染环境,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 7、单位周边及相关范围内的小超市、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街巷两侧无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单位所属经营门店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其它“五小门店”的,其硬件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和卫生管理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 8、单位成立健教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健康教育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接受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每年对干部、职工进行一次以上健康知识培训,健康教育活动资料保存完好,管理规范。健教宣传栏窗每两月一期,注明时间和期数并底稿资料存档。 9、具备条件和相应等级的医院应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暂不具备条件设立健康教育科(室)的医院应确定相关科(室)负责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配备不少于1--2人。医院建立、健全院内健康教育工作网路,通过培训,医护人员掌握健康传播技术与技巧,在门诊、住院、随访等临床诊疗过程中为患者和家属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加强与辖区媒体之间的沟通,利用新闻媒体向居民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 10、定期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健康体检服务,掌握职工的基本健康状况,根据职工中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 11、发挥单位工会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单位应坚持工间(前)操制度。 12、单位应把烟草控制作为日常健康教育活动中的重点宣传内容。以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8月23日发布的《控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为基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加大烟草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深刻认识。 13、大力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单位工作场所、门诊、病室必须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正确、规范张贴禁烟标识,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应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凡禁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主要入口处应设有明显的禁烟警语或提示语。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有劝阻吸烟措施。 14、建立病媒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制度,有病媒生物防控专兼职人员,落实病媒生物防控专项经费,病媒生物防控“三防”设施(防鼠、防蝇、防蚊)达标,病媒生物防控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15、根据单位所在区域病媒生物危害情况,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定期开展日常控制活动,监督、指导、帮助所在区域病媒生物防控工作达标。与群众共同参与区域内的春秋季灭鼠、夏季灭蚊蝇及灭蟑等控制活动,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统一活动,并在防控活动开展前有密度和孳生率等调查,调查结果用于指导方案制定,活动结束有防制效果评价。。 16、加强单位食堂卫生管理。单位集体食堂餐饮服务实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做到证照齐全,卫生整洁,各项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个人卫生好,确保食品安全。 17、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文明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努力改善生活、居住和工作环境,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检查评比资料存档。) 18、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搞好大气、水体、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的综合治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各项环保监测和治理工作。 19、做好门前“六包”管理,有出租门面的,负责督促经营业主实行门前“六包”管理;出租门店有从事“五小”行业的,负责“五小”门店卫生管理责任。 |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
健教所 |
1、做好并完成本表中公共部分的工作。 2、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 3、健全健康教育网络,指导协调县直部门单位、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社区、医院、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4、协助新闻媒体开办号健康卫生宣传教育栏目。 5、指导和协调各类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 6、督促各类医院深入开展健康与卫生教育行动。住院病人及其陪护家属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80%。 7、协调和督促开展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健教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8、负责督促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的健康教育宣传。 9、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协调教育体育部门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落实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10、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院的创建活动,督促落实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无吸烟现象,有劝阻吸烟措施。 11、认真做好和管理全县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综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各项指标、数据符合国家卫生县城指标标准。 |
姚松文 |
爱卫办 |
1、协助县创建办和卫健系统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制定、上下衔接、检查督导等。 2、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3、适时组织和协调开展病媒生物防控集中统一行动,做到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4、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5、组织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督促相关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或≥95%。 6、做好病媒生物防控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7、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综合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8、做好并完成本表中公共部分的工作。 |
毛友元 |
卫生健康 综合执法局 |
1、做好并完成本表中公共部分的工作。 2、制定并实施本地年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计划和专项行动方案,工作有总结。 3、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4、做好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保洁制度,有管理措施,有专(兼)职清扫保洁和监督队伍。从业人员体检率及卫生知识培训率在98%以上, “三证”齐全符合规定。生产经营条件、操作过程符合相应法规规范要求。 5、做好“五小门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小沐浴店)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县城区“五小门店”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对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健康知识以及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知识培训,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做好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协调县自来水公司等部门,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 7、组织开展水质监督检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严格监督管理二次供水水箱定期清洗且有记录及清洗后检验报告,水箱要加盖加锁。 8、督促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9、打击非法医疗行为。县城建成区内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 10、切实做好县城区个体诊所的建设、监督与管理工作,做到每个居委会社区范围设置一个社区诊所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
熊金伟 |
疾控中心 |
1、做好并完成本表中公共部分的工作。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实验室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3、以居委会社区(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4、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安全接种率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5、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组织和协调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6、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7、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和相关要求做好单位建设管理,做到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基础设施建设达标,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8、协同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对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进行检测。 9、按相关要求开展县城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 10、负责本单位医疗废物产生后的分类收集管理,按规定安全贮存,标识明显,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严禁无医疗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 11、严格管理本单位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有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排放限值后方可排放。带有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12、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特别是发热与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点标识明显,有医护人员值守; |
蔡建湘 |
人民医院 |
1、做好并完成本表中公共部分的工作。 2、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有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方案。 3、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感染科专科门诊(特别是发热与肠道门诊),做到预检分诊点标识明显,有医护人员值守,制度上墙,病历填写登记规范、准确。 4、负责本单位医疗废物产生后的分类收集管理,按规定安全贮存,标识明显,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严禁无医疗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 5、严格管理本单位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建有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排放限值后方可排放。带有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6、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医院周围建筑工地的规范化管理,材料堆放整齐,工棚、食堂卫生。 |
向正华 |
中医院 |
1、做好并完成本表中公共部分的工作。 2、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有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方案。 3、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感染科专科门诊,预检分诊点标识明显,做到有医护人员值守,制度上墙,病历填写登记规范、准确。 4、负责本单位医疗废物产生后的分类收集管理,按规定安全贮存,标识明显,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严禁无医疗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 5、严格管理本单位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有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排放限值后方可排放。带有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6、做好医院建筑工地的规范化管理,材料堆放整齐,工棚、食堂卫生,符合卫生要求。 |
潘仁红 |
妇幼保健院 |
1、做好并完成本表中公共部分的工作。 2、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有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方案。 3、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感染科专科门诊(特别是发热与肠道门诊),做到预检分诊点标识明显,有医护人员值守,制度上墙,病历填写登记规范、准确。 4、全面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保证辖区内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 / 10万。 5、负责本单位医疗废物产生后的分类收集管理,按规定安全贮存,标识明显,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严禁无医疗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 6、严格管理本单位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有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排放限值后方可排放。带有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
谭代琦 |
章华镇 卫生院 各民营医院 |
1、做好并完成本表中公共部分的工作。 2、做好县城区所属社区医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到管理规范、卫生达标、有专人负责,有检查、督查情况。 3、全面认真做好城区预防免疫工作,保证各社区、居委会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4、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和感染科专科门诊(特别是发热与肠道门诊),做到预检分诊点标识明显,有医护人员值守,制度上墙,病历填写登记规范、准确。 5、负责本单位医疗废物产生后的分类收集管理,按规定安全贮存,标识明显,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严禁无医疗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 6、严格管理本单位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有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排放限值后方可排放。带有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7、做好医院建筑工地的规范化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工棚、食堂卫生,符合卫生要求。 1、做好并完成本表中公共部分的工作。 2、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有健全的医院感染控制、疫情登记报告制度,有传染病、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方案。 3、医院应当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应标识明显,制度上墙,病历填写登记规范、准确。 4、负责本单位医疗废物产生后的分类收集管理,按规定安全贮存,标识明显,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严禁无医疗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 5、严格管理本单位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有污水处理站,污水经处理后主要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排放限值后方可排放。带有传染病房的综合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的污水、粪便经消毒后方可与其他污水合并处理。 |
张 志 民营医院 主 要 负责人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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